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尤其风险防范:
1、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负债率超出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55,876.40万余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15%。
2、截止到本公告日,企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分公司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86,680.31万余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04%。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广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宇集团”或“企业”)近日与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支行(下称“工商银行杭分”)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企业子公司一石巨鑫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一石巨鑫”)向工商银行杭分所取得的一年期综合授信7,800万人民币,增信措施:广宇集团因此7,800万人民币本钱、贷款利息、利滚利、逾期利息、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实现债权费用给予连带责任保证。一石巨鑫另一公司股东浙江自贸区豪鑫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浙江省豪鑫”)因其股权比例向企业提供相同条件下的质押担保。
此次贷款担保不属于关联方交易,都不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
企业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自企业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之日起12个月内,企业新增加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分公司给予担保额度不得超过35亿人民币(含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并对下级子公司、子公司对发售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对负债率70%下列的对象给予担保额度不得超过10亿人民币,对负债率70%之上(含70%)的对象给予担保额度不得超过25亿人民币。这次贷款担保事宜在相关受权范围之内。
一石巨鑫的负债率为86.96%,此次贷款担保应用信用额度情况如下:
企业:亿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的相关情况
(1)被担保人名字:一石巨鑫有限责任公司
(2)创立日期:2018年6月7日
(3)公司注册地址:我国(浙江省)自贸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保税区明珠广场A栋楼109-1室
(4)法人代表:胡巍华
(5)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
(6)业务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食品经营(详情敬请见我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7)与我们公司关联性:一石巨鑫有限责任公司系企业子公司,企业拥有其51%股份,浙江省豪鑫拥有其49%股份。
(8)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一石巨鑫总资产64,072.35万余元,总负债54,412.23万余元,其他综合收益9,660.12万余元,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366,330.38万余元,纯利润2,033.82万余元(之上数据信息经审计)。
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一石巨鑫总资产83,794.03万余元,总负债72,867.24万余元,其他综合收益10,926.79万余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333,770.62万余元,纯利润1,266.68万余元(之上数据信息没经财务审计)。
经查看,一石巨鑫并不是失信执行人。
三、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石巨鑫向工商银行杭分所取得的一年期综合授信7,800万人民币, 增信措施:广宇集团因此7,800万人民币本钱、贷款利息、利滚利、逾期利息、合同违约金、本钱、贷款利息、利滚利、逾期利息、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实现债权费用给予连带责任保证。一石巨鑫另一公司股东浙江省豪鑫因其股权比例向企业提供相同条件下的质押担保。
四、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的总数
截止到本公告递交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开放担保余额(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里的子公司贷款担保);企业对合并报表范围里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86,680.31万余元,此次公司担保本钱7,800万余元,总计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101.04%。公司及子公司无贷款逾期贷款担保,无涉及到诉讼贷款担保。
五、备查簿文档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买卖状况简述表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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