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证券代码:000703,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2、债卷编码:127022,债卷通称:恒逸可转债
3、转股价格:11.00元/股
4、股权转让时长:2021年4月22日至2026年10月15日
5、依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婚姻存续期间,当股票在任何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起码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方法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
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0日,企业股票已经有10个交易日内的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预估开启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标准。若开启转股价格调整标准,企业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立即执行后面决议流程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发售基本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状况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具的《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20]522号)审批,公司在2020年10月22日发行了颜值总金额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转债上市状况
经深圳交易所“深圳上[2020]1027号”文允许,企业200,000万余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在2020年11月16日起在深圳交易所竞价交易,债卷通称“恒逸可转债”,债卷编码“127022”。
(三)可转债转股时限
依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时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完毕生效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2021年4月22日)起止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还款日(2026年10月15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调价状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11.50元/股,不少于募集说明书公示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如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发生了因除权除息、除权除息造成股票价格调节的情况,则是对调节前交易日买卖平均价按通过相对应除权除息、除权除息变更后的购买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
2、企业2021年5月11日举行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已通过企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企业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发放股利3.00元(价税合计),不派股、没有进行公积金转增总股本。该分红方案于2021年7月6日除权除息。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规定,恒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6之日起从原来的11.50元/股调整至11.20元/股。
3、企业2022年5月17日举行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已通过企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企业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发放股利2.00元(价税合计),不派股、没有进行公积金转增总股本。该分红方案于2022年7月7日除权除息。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规定,恒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7之日起从原来的11.20元/股调整至11.00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钱往下修正条款
依据《募集说明书》协议条款要求:
(1)调整管理权限与调整力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婚姻存续期间,当股票在任何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起码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方法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
以上计划方案需经列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即可执行。股东会开展决议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应该逃避。调整后转股价格应不少于该次股东会举办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和前一交易日企业交易股票平均价间的较多者,与此同时,调整后转股价格不能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票面价值。
如在上述情况三十个交易日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转股价格调节此前的交易时间按调节前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及以后的交易时间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
(2)调整程序流程
如公司决定往下调整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交易所网址(www.szse.cn)和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中发表有关公示,公示调整力度、除权日及中止股权转让期内(如果需要)等。从除权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即转股价格调整日)逐渐修复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并实施调整后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调整日是股权转让申请日或以后,变换股权登记日以前,此类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应按照调整后转股价格实行。
三、有关预估开启转股价格往下调整要求的具体说明
公司在2022年8月20日发布《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逸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2-087),于2022年8月25日发布《关于不向下修正“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95),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12月15日发表在第一财经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国际金融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里的公示。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规定,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10日,企业现有10个交易日内的收盘价格小于“恒逸可转债”本期转股价格11.00元/股的85%,即9.35元/股的情况,预估开启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标准。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若开启转股价格调整标准,企业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立即执行后面决议流程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企业没按规定执行决议程序流程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则视为此次不调整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宜
投资人如果需要掌握“恒逸可转债”的其他相关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2020年10月14日发表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里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篇。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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