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本公告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省万安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及下属子公司于2023年1月1日-2月28日,总计接到各类政府部门补助资金rmb10,684,059.52元,现就详细情况各自列报如下所示:
一、得到补贴基本概况
注:企业子公司安徽省万安县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通称“安徽省万安县”);
企业子公司长春市富奥万安县制动系统自动控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通称“富奥万安县”);
公司及分公司所获得的之上政府补贴均系现钱方式的补贴。截至本公告日,以上补助资金已全部到帐,以上政府补贴不具备可持续。
二、补贴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
1、企业将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有效合规应用政府部门补助资金,完成政府部门补助资金高效应用。
2、依照《企业会计准则16号一政府补助》等相关的相关规定,企业拟向以上政府部门补助资金10,660,000.00元记入递延收益,24,059.52元记入其他收益,最后的账务处理仍需以审计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确定后的结果为标准。
三、风险防范和其它表明
政府部门补助资金的实际账务处理需以审计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确定后的结果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万安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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