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项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九届股东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实地方法举办。会议报告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法送到企业诸位执行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腾飞集结和组织,应列席会议的执行董事7名,真实列席会议的执行董事7名(执行董事刘春以视频通讯方法出席会议并表决权)。大会的举办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中钢转债”的议案》。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其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不提前赎回“中钢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14)。
决议结论: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项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示序号:2023-14
债卷编码:127029 债卷通称:中钢转债
中钢国际工程项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不强制赎回“中钢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项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中钢国际”)第九届股东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中钢转债”的议案》,董事会确定此次不履行“中钢转债”的强制赎回权,不强制赎回“中钢转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钢转债”基本概况
经证监会“证监批准﹝2021﹞410号”文审批,公司在2021年3月19日发行了960.00引马镇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金额96,000.00万余元。
经深圳交易所(下称“深圳交易所”)允许,企业96,000.00万余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在2021年4月23日起在深圳交易所竞价交易,债卷通称“中钢转债”,债卷编码“127029”。
“中钢转债”股权转让时限自发售完毕之时(2021年3月25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2021年9月27日)起止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还款日(2027年3月18日)止。
“中钢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03元/股,不少于企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公示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如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发生了因除权除息、除权除息造成股票价格调节的情况,则是对调节前交易日买卖平均价按通过相对应除权除息、除权除息变更后的购买价)与前一个交易日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与此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少于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票面价值。
因为公司执行2020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每10股派1.44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股票除权日为2021年4月30日,中钢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4月30日起从原来的6.03元/股调整至5.89元/股。
因为公司执行2021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1.00元(价税合计),股票除权日为2021年9月24日,中钢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9月24日起从原来的6.03元/股调整至5.79元/股。
因为公司执行2021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1.519683元(价税合计),股票除权日为2022年5月20日,中钢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5月20日起从原来的5.79元/股调整至5.64元/股。
因为公司执行2022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1.019996元(价税合计),股票除权日为2022年10月19日,中钢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10月19日起从原来的5.64元/股调整至5.54元/股。
二、“中钢转债”开启强制赎回标准根据
结合公司《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企业A股个股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起码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本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股权转让额度不够rmb3,000万余元时,企业有权利依照债券面值加本期应计利息的价钱赎出全部或部分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自2023年2月2日起止3月10日收市时,企业股票收盘价已经有15个交易日内不少于本期转股价的130%(含130%),早已开启《募集说明书》中承诺的是标准赎回条款。
三、“中钢转债”此次不强制赎回的决议程序流程
公司在2023年3月10日举行的第九届股东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中钢转债”的议案》,因“中钢转债”自2021年9月27日起逐渐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时间很短,为了保护股民权益,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和现阶段的市场状况,确定此次不履行强制赎回支配权,不强制赎回“中钢转债”。
与此同时,融合现阶段股票价格主要表现及“中钢转债”全新股权转让状况充分考虑,决定自此次股东会表决通过生效日六个月内(即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9月9日),如“中钢转债”开启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时,企业都不履行强制赎回支配权。自2023年9月11日起重算,如“中钢转债”再度开启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企业将及时召开董事会大会再决定是否履行“中钢转债”的强制赎回支配权。
四、有关行为主体在赎出标准达到前六个月内买卖可转换债券的现象
赎出标准达到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持仓百分之五之上股东及董事长、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不会有买卖“中钢转债”的现象。
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关注公司新闻。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项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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