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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数量为14,818,653股
● 此次发售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3月21日
一、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种类
最前沿生物药业(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8月24日接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开具的《关于同意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1823号),允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的商标注册申请。
2022年9月20日,企业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进行向特定对象发售人民币普通股14,818,653股股份的备案代管及股权限购办理手续,企业总市值由359,760,000股调整为374,578,653股。
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增发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售完毕之日起6月,共涉及增发股票公司股东数量为7名,相匹配增发股票数量为14,818,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61%,这部分增发股票将在2023年3月21日起发售商品流通。
二、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形成后迄今公司股本总数变化趋势
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发售结束后,企业总市值为374,578,653股,截止到本公告日,企业总市值未产生变化。
三、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的相关服务承诺
此次申请办理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公司股东塞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谢辉、都城创投有限公司(申购行为主体都城创投有限公司-都城犇富2号定向增发私募基金、都城创投有限公司-都城犇富3号定向增发私募基金)、青岛市杰正海诚贸易有限公司、UBS AG、近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购行为主体近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百年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型保险商品)(下称“申购方”)服务承诺及确保:此次申购的个股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不出让。申购方允许我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上述限售股份在相关限购时间内给予锁住。
申购方想到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在锁住期届满后高管增持还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行政规章、上海交易所有关标准及其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以上限售股份在相关限购时间内,由于公司派股、转增股本等因素得到的股权,亦必须遵守以上承诺。若管控行政机关对以小额诉讼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锁定期作出调整,则对此次发行新股的锁定期也将作适当调整。
除了上述服务承诺外,此次申请办理上市增发股票公司股东没有其他尤其服务承诺。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此次申请办理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公司股东均认真履行了以上服务承诺,不会有有关服务承诺未完全履行,危害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的现象。
四、中介服务审查建议
经核实,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觉得:
截止到本审查建议出示日,前沿生物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股权持有者严格执行了该在参加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做出的承诺。此次限售股份发售商品流通数量和发售流通时间等相关事宜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承销商允许前沿生物此次限售股份发售商品流通。
五、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状况
(一)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数量为14,818,653股
(二)此次发售商品流通日期是 2023年3月21日
(三)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明细清单
注1:“拥有增发股票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以四舍五入的形式保存四位小数
注2:“拥有增发股票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的合计数与单项工程相加差别系四舍五入尾差而致。
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最前沿生物药业(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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