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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提醒:
● 企业合营企业东睦广泰确认投资收益4,500万人民币,预估危害企业本期纯利润2,448万余元,最后以会计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确定后的结果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3月10日,东睦新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接到合营企业宁波东睦广泰企业经营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东睦广泰”)开具的《关于确认分红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营企业状况
东睦广泰创立于2019年8月,为公司和宁波市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市新金广”)合作投资开设,在其中企业为有限合伙,拥有东睦广泰80%股份,宁波市新金广泛普通合伙,拥有东睦广泰20%股份。结合公司与宁波市新金广签署的《宁波东睦广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东睦广泰的股东分红由普通合伙分派20%后,剩下盈利然后按注资市场份额比例分配。
根据国家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东睦广泰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权益法开展计算。
二、合营企业年底分红状况
2023年3月10日,东睦广泰入股的房产项目企业做出股东大会年底分红决定,把它盈余公积按股份比例开展年底分红,本次股东分红相抵相对应应收款债务,不会再股票分红。根据该股东会议决议,东睦广泰按投资比例劳动所得年底分红款4,500万人民币。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东睦广泰对于该房产项目企业应对负债1.38亿人民币,在其中企业按比例分配应对1.10亿人民币(没经财务审计)。
从而,公司根据权益法预估应确定对东睦广泰的投资收益2,880万余元,预估危害企业本期纯利润2,448万余元,占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的94.81%,最近一期(2022年3一季度)没经财务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的26.07%。
三、风险防范
企业对之上长期投资确认是企业财务部根据国家企业会计准则和投资合同的承诺而做出专业判定,且没经会计财务审计,最后以会计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确定后的结果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睦新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0日
上报文档:
1、东睦广泰开具的《关于确认分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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