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股权变动为陕西建设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持仓5%之上非第一减持,且顺利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容易使公司控股股东以及控股股东产生变化。
● 此次股权变动前,自然人股东柴昭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625,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414%;此次股权变动后,自然人股东柴昭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4,645,920股,持有公司股份占比降低至7.5292%。该信息披露义务一个人不存有一致行动人。
公司在2023年3月10日接到自然人股东柴昭一先生开具的《关于减持建设机械股份的告知函》。柴昭一先生自2023年2月28日起止2023年3月10日期内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数量为13,980,0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1.1121%。现就其相关股权变动状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备注名称:
1、此次股权变动所涉及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定或限制转让状况。
2、此次变化不会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情况及其相关服务承诺。
二、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现象
备注名称:此次股权变动后持有的公司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定或限制转让状况。
三、其他情形表明
1、此次股权变动为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属于自有资金;
2、此次股权变动涉及到的大宗交易减持状况,根据法律法规及行政法规要求,不用开展预披露;
3、此次股权变动系持仓5%之上非第一大股东的稳定高管增持个人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此次公司股东股权变动不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布股权变动报告;
5、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遵守高管增持有关规定,并立即给投资者公布有关信息,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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