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解海华以外的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发售流通网下配售股份数量为1,321,796股,限售期为自烟台市德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德邦科技”或“企业”)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 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均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 此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发售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3月20日。
一、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种类
依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15日开具的《关于同意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1527号),允许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商标注册申请。企业初次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3,556亿港元,并且于2022年9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三板转板,发售结束后总市值为14,224亿港元,在其中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112,765,272股,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29,474,728股。
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为公司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增发股票,增发股票公司股东数量为293名,均是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加线下向对符合条件的投资人询价采购配股并新股的配售对象,限售期为自企业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实际详细企业2022年9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此次解除限售并申请发售流通股数量为1,321,796股,占公司股本总量的 0.93%,这部分增发股票将在2023年3月20日起发售商品流通。
二、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形成后迄今公司股本总数变化趋势
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归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增发股票,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发股票产生迄今,企业未出现因股东分红、公积金转增造成总股本总数变动的状况。
三、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的相关服务承诺
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归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增发股票,各配售对象服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企业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除了上述服务承诺外,此次申请办理上市增发股票公司股东没有其他尤其服务承诺。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此次申请办理上市增发股票公司股东均认真履行对应的承诺事项,不会有有关服务承诺未完全履行危害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的现象。
四、中介服务审查建议
经核实,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承销商”)觉得:截止到本审查建议出示之日,德邦科技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股权持有者认真履行其在参加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在新三板转板时做出的股权锁定承诺;德邦科技此次限售股份发售商品流通数量和发售流通时间等相关事宜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需求。综上所述,承销商对德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的事宜情况属实。
五、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状况
(一)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数量为1,321,796股,限售期为自企业上市之日起6个月,占公司股本总量的 0.93%;
(二)此次发售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3月20日
(三)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明细清单如下所示:
注:数量和各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是四舍五入缘故所导致。
(四)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登记表:
特此公告。
烟台市德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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