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股东会于2023年3月9日接到企业总经理刘用腾先生书面离职报告,刘用腾先生个人原因申请办理辞掉企业总经理职务。辞掉企业总经理职务后,刘用腾先生还将继续出任企业董事长职务。
刘用腾先生的离职事项也不会影响企业相关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刘用腾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到股东会时起效。
公司在2023年3月9日举行的第六届股东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允许聘用陈怀宇先生为总经理,任职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股东会表决通过生效日起效。(个人简介附后)
经理薪资选用税前年薪制,年收入分成三项:即税前年薪=薪资+绩效考核工资+重点奖励金(在其中:税前工资薪资20万余元/月;税前工资绩效考核工资260万余元/年,股东会将会对本年度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工资和重点奖励金产生薪酬考核方案进行决议,该方案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后,股东会将受权经理实行具体实施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上事宜发布了单独建议,详细于同一天公布在巨潮资讯网里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1日
配件:Chen Huaiyu(陈怀宇)老先生个人简历
Chen Huaiyu(陈怀宇)老先生,1971年生,美国籍,乔治亚州莱斯大学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专业理学硕士文凭、厦大国际经济贸易技术专业社会经济学学士学位证书。列任SAP全世界杰出高级副总裁,云ERP及全球化战略顾客经理;IBM全世界高级副总裁,IBM大中华地区首席数字官,大中华地区数据营销和商事主体工作集群式经理;合作经营创立武汉市北方地区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并任执行董事;印度的马恒达手机软件科技服务公司 (原印度的萨迪杨手机软件集团公司)大中华地区市场拓展和营销总监;上海市华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中软国际)助理总经理,国际性战略客户部总经理;做为上海引进的国外杰出人才,出任上海网络经济服务中心研究院负责人;美国通用电气驱动力集团公司(GE Power System)顶尖数据架构师、全世界DBA主管;国外管理信息系统公司总部杰出工程项目经理;国外普华永道咨询管理公司咨询顾问。国外项目风险管理学校认证项目风险管理权威专家,Oracle认证数据管理权威专家。
目前为止,陈怀宇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及其它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中间不会有关联性,未得到过证监会及其它相关部门处罚或深圳交易所惩罚,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不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不适合出任总经理职务的情况。
股票号: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示序号:2023-032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届股东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六届股东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9日在下午15:00起在深圳市龙岗区西乡街道兴业路3012号老战士商务大厦U谷智创东座6001-6002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融合通信的形式举办,应出席会议执行董事5人,具体参与决议执行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刘用腾先生组织,此次会议召开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大会以书面形式决议的形式,决议并通过了下列提案:
提案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一天公布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决议结论:5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特此公告。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1日
股票号: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示序号:2023-033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醒:
1、此次会议不会有否定提议的现象;
2、此次会议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3、此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互联网投票选举相结合的举办。
一、 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此次股东会于2023年3月10日在下午15:00时起在深圳市龙岗区西乡街道兴业路3012号老战士商务大厦西三座一楼公共空间小会议室召开,由股东会集结,董事长刘用腾先生组织,开会时间大半天。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此次会议的举办,合乎《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或参加网上投票股东及公司股东法定代理人共60人,列席会议股东所拥有投票权的股权数量为100,554,322股,占公司股权数量比例为13.4799%。
1、到场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股东及公司股东法定代理人共0人,意味着有投票权股权数量0股,占公司股权数量比例为0.0000%。
2、网上投票状况
参加此次股东会网上投票股东共60人,其表示有投票权股权数量为100,554,322股,占公司股权数量比例为13.4799%。
3、持仓5%下列(没有持仓5%)股东及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之外的公司股东(下称“中小股东”)列席会议状况
进行现场和互联网参加此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公司股东法定代理人共59人,意味着有投票权股权数量为73,848,204股,占公司股权数量比例为9.8998%。
4、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参加了现场会议。广东省君言法律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会开展印证,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
此次会议的集结、举行及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的讨论具体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这次股东会以当场记名投票与互联网投票选举相结合的对提案开展决议,建立如下所示决定:
1、《关于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结论:
2、《关于公司拟对外融资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结论:
(二)中小股东决议状况
三、律师见证的现象
此次股东会经广东省君言法律事务所当场印证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觉得: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质和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会议表决流程和决议结论真实有效;大会所作出的决定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广东省君言法律事务所开具的《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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