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证券简称:国轩高科公示序号:2023-010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轩高科或者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市国轩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国轩控投)发来《关于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根据对企业实际价值及升值空间的认可和对企业及全球新能源锂电池市场持续飞速发展的坚定信念,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国轩控投拟自2023年3月13日起六个月内,根据深圳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许可的方法加持公司股权,此次拟增持股份额度不少于rmb20,000万余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余元。
2、此次增持计划不设增持股份价格定位,将依据国轩高科股票价格调整情况和资产行业整体发展趋势适时加持。
一、方案加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1、方案加持主体名称:南京市国轩控股有限公司
2、方案加持行为主体持仓状况:
截至本公告日,国轩控投以及一致行动让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3、这次加持行为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次公示前12个月不会有已公布的增持股份方案,并且在此次通告前6个月无高管增持企业股票。
二、增持计划具体内容
1、此次拟增持股份的效果:根据对企业实际价值及升值空间的认可和对企业及全球新能源锂电池市场持续飞速发展的坚定信念,公司控股股东国轩控投确定执行此次增持股份方案;
2、此次拟增持股份金额:此次拟增持股份额度不少于rmb20,000万余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余元;
3、此次增持股份的价钱:此次加持不设置价格定位,加持行为主体将依据企业股票价格调整情况和资产行业整体发展趋势,适时执行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执行时限:自2023年3月13日起六个月内;
5、拟增持股份方法: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深圳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容许的形式进行;
6、拟增持股份的自有资金:国轩控投已有及自筹经费;
7、有关服务承诺:加持行为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服务承诺此次加持合乎《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和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时间内进行公布的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执行期内及增持计划结束后六个月内不可高管增持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三、增持计划执行不确定性风险性
此次增持计划存有因金融市场状况产生变化等多种因素,造成增持计划没法达到预期风险,企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表明
1、此次增持计划合乎《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相关规定。
2、此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企业股份遍布不具有企业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造成影响。
3、企业将持续关注国轩控投后面加持公司股权的相关情况,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簿文档
1、南京市国轩控股有限公司有关拟增持股份规划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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