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3-008号
宝泰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和再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 股东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45、891、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8%
● 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含本次)及其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含本次) 290股、520股、0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65.15%
一、解除股份质押情况
2023年3月14日,宝泰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宝泰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龙集团”)关于解除股份质押的通知。宝泰龙集团在中国工商银行七台河分行(以下简称“工行七台河分行”)借款总额为8元。提供股票质押担保的000万元无限流通股(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1-019号公告)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质押登记终止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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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质押股份用于继续办理股份质押。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2023年3月1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的通知,得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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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份质押为公司向工行七台河分行借款不超过8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提供质押担保,持有公司5万股无限流通股,质押期为24个月。
2、本质押股份无担保或其他担保用途,用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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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
1、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数量、股份比例、公司总股本比例及相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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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数量、股份比例、公司总股本比例及相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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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份质押项目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股份质押担保。贷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和项目贷款。还款来源为公司的销售收入。目前,公司经营稳定,具有履约能力,无偿债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不侵犯非营运资金占用、非法担保、关联交易等公司利益。
3、控股股东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1)本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信贷、融资成本、可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质押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相关性,不影响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无绩效补偿义务。如果公司股份波动到预警线,宝泰隆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如果上述质押事项发生其他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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