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3-07
沈阳机床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第一条(二)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22年4月19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简称“*ST沈机”。《股票上市规则》第9.3.第一条第(一)至(六)项终止上市的风险。请注意投资风险。
2.股票上市规则第9.3.第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9.3.第一款第(1)项至第(3)项,股票交易被退市风险警告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警告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披露两份风险警告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提高风险披露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披露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请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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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公司披露的2022年业绩预测和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就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没有重大差异。
公司目前尚未触及上表中其他可能终止上市的情况,最终结果以公司审计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1.退市风险警告公司股票交易的原因和进展
1.退市风险警告公司股票交易的原因
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第一条(二)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22年4月19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简称“*ST沈机”。
2.目前进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第七条上市公司触及本规则第9.3.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股票交易被退市风险警告后,第一个会计年度年度报告显示公司符合本规则第9.3.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何情形的条件,公司可向本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告。根据本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财务退市风险警告,需要等待公司2022年审计结果表明相应情况已消除,才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2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2022年度审计结果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审计报告为准。
2、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第十一条上市公司触及本规则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股票交易被退市风险警告后,第一个会计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净资产为负值;(3)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保留、不能表达或否认的审计报告;(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一半以上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5)尽管符合第9.3.七条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告;(六)因不符合第九条。3.7条的规定,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经本所批准。根据规定,公司股票仍有因上述情况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择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络(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关注相关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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