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ST佳通 公告号:临2023-011
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退市风险预警及临时停牌的公告》,自2022年5月5日起实施退市风险预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在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况下,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终止公司股票的上市。请注意投资风险。
● 2022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立案通知书》(编号:证监会立案字0192022004号)。公司因上述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根据行政处罚决定确定的事实,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非法强制退市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非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一、可能终止上市的原因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发表意见,自2022年5月5日起实施“退市风险预警”,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表否定意见,公司股份继续实施“其他风险预警”。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终止公司股票的上市。
2、2022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立案通知书》(编号:证监会立案字0192022004号)。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仍在进行中,立案调查的进展可能会影响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如果审计师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发表无保留意见,公司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终止公司股票的上市。
3、如果公司因上述调查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并根据行政处罚决定确定的事实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非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非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2、关键提示的风险事项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终止公司股票的上市。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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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根据第十二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自披露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起停牌。
《股票上市规则》第9.3.根据第十四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触及上述表格中列出的《股票上市规则》第9.3.第一款规定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决定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四、以往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
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号:2023-001);2023年2月14日,《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号:2023-006)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号:临2023-007)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
本公告是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第四个风险提示公告。
五、其他事项
2022年年报预计披露日期为2023年4月29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正在进行中,具体信息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5)要求公司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所有信息为准。请注意相关公告、决策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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