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国安 公告编号:2023-1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未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和重组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目前,中信国安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披露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重组事项的公告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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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中信国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实业”),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作为重组投资者,将持有国安实业30.64%-32.25%的股权,为国安实业的控股股东,从而间接控制公司。本事项构成了中信集团对公司的间接收购。详见2023年2月21日公布的《中信国安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收购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述事项涉及的经营者应当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审查。
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查情况
2023年3月14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反执二审决定〔2023〕158 具体内容如下: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不进一步审查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业务案件。您的公司可以从现在开始集中精力。
“本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以外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三、涉及权益变更的后续事项及安排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的相关股权尚未以国安实业的名义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仍需经有关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批准。目前,相关方正在推进相关审批程序,是否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完成变更的时间尚不确定。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的实质性合并重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信息披露媒体指定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请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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