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6证券简称:均普智能化公示序号:2023-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发售商品流通的发展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9,793,551股,占宁波市均普智能制造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总股本总量的0.80%,限售期为自企业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我们公司确定,发售商品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所有发展战略配售股份总数;
·除发展战略配售股份外,此次发售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161,112,100股,占公司股本总量的13.12%,限售期为自企业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此次发售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3月22日。
一、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种类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签发《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125号),宁波市均普智能制造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均普智能化”或“企业”)初次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07.07亿港元,并且于2022年3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发售。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前总市值92,121.21亿港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后总市值为122,828.28亿港元,在其中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95,810.27亿港元,占公司发行后总市值78.00%,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27,018.01亿港元,占公司发行后总市值22.00%,详细情况详细公司在2022年3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均普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为公司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部分增发股票和战略配售限售股,在其中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增发股票涉及到公司股东数量为1名,相匹配增发股票总数9,793,551股,占公司股本总量的0.80%;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部分增发股票涉及到公司股东数量为4名,相匹配增发股票总数161,112,100股,占公司股本总量的13.12%。
以上增发股票涉及到公司股东总计5名,相对应的增发股票总数总计170,905,651股,占公司股本总量的13.91%,限售期均为自企业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现限售期将要期满,这部分增发股票将在2023年3月22日起发售商品流通。
二、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形成后迄今公司股权总数变化趋势
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归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部分增发股票和战略配售股,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发股票产生迄今,企业未出现因股东分红、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导致总股本总数变动的状况。
三、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的相关服务承诺
依据《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此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制股权限购股东有关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的承诺如下所示:
(一)自然人股东宁波市浚瀛实业公司发展趋势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宁波市博世铎商务咨询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湘江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湖北省)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元禾璞华(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疌泉元禾璞华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服务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权,都不建议由公司回购这部分股权。
2、本公司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有关股东持股及股权变化(包含高管增持)的相关规定,标准诚实守信执行公司股东的责任义务,如违背以上服务承诺,除依照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应先违规减持而得到的所有盈利上交给外国投资者。
3、本承诺书为锈与骨之承诺书,自签定之日起起效。在公司持仓期内,若股权锁住和高管增持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政策及监管机构的需求产生变化,则本公司想要全自动可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政策及监管机构的需求。”
(二)董事范金洪、Dr.MichaelRoesnick、朱庆莲、李明,公司监事Dr.MeiWu,高管人员JohannesLinden服务承诺:
“1、自外国投资者本次发行发售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间接性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权,都不建议公司回购这部分股权。
2、外国投资者上市时未获利的,在外国投资者实现提高效益前,自外国投资者股票上市之日起三个详细会计期间内,不高管增持先发前股权;如在上述情况锁住届满前辞职的,仍必须遵守上述情况股权锁定承诺。外国投资者实现提高效益后,能够自当初年报公布后次日起高管增持先发前股权,但应当遵守本承诺书别的要求。
3、外国投资者上市以来6个月内若外国投资者个股持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股价,或是上市以来6个月期终收盘价格小于股价,自己间接性拥有外国投资者股份的锁住时限全自动增加6个月。若外国投资者已经发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则以上股价指外国投资者个股经变更后的价钱。
4、自己间接性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份在锁住期届满后三年内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价;若外国投资者在本次发行上市以来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项,高管增持价钱依照管控规矩的要求作适当调整。
5、此前在出任外国投资者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期内,将属实申请自己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权以及变化情况;在符合股权锁定承诺前提下,自己每一年出让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权不得超过自己所拥有外国投资者股权总量的25%;如自己辞职,即在辞职后六个月内,亦不出让或由他人管理方法自己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权。
6、若外国投资者存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所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况,碰触退市标准的,自相关处罚决定或是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止外国投资者个股暂停上市前,自己将无法高管增持间接性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权。
7、自己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有关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持仓及股权变化的相关规定及其自己有关股权锁定的服务承诺,不会因为职位变动、辞职等原因造成不履行以上服务承诺。
8、本承诺书为锈与骨之承诺书,自签定之日起起效。在自己持仓期内,若股权锁住和高管增持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监管机构的需求产生变化,则自己想要全自动可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监管机构的需求。”
(三)持仓5%之上自然人股东宁波市浚瀛实业公司发展趋势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还服务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执行本公司做出关于股东持股锁住时限的承诺。
2、若是在锁住期届满后,本公司拟减持企业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公开发行的股权(下称“先发前股权”)的,将严格执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交所有关股东减持的有关规定,谨慎制订股票减持方案,并把事前确立并公布企业的控制权分配,确保上市企业长期稳定运营;本公司在拥有企业股票锁住期届满后三年内拟减持企业股票的,高管增持价钱把不小于企业股票的股价,并通过企业在高管增持前三个买卖日或最新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予以公告,并且在有关信息公开文档中公布:(1)此次高管增持是否满足已公布的持仓意愿、高管增持意愿、高管增持标准及其高管增持约定的表明;(2)此次拟减持的总数、高管增持期内、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价钱等相关高管增持分配;(3)拟减持的主要原因;(4)证交所标准的其他事宜。
3、本公司在锁住期届满后高管增持企业先发前股份的,高管增持方法、程序流程等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及相关管控标准有关股份减持及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
4、如外国投资者存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所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况,碰触退市标准的,自相关处罚决定或是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止企业股票暂停上市前,本公司不高管增持外国投资者股权。
5、如以上服务承诺所根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发生变化,以上服务承诺将根据最新的有关规定开展变化。
6、本企业如违背以上服务承诺要求私自高管增持外国投资者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外国投资者个股所得的(若有)归外国投资者全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本承诺书为锈与骨之承诺书,自签定之日起起效。”
(四)战略配售限售股份分配及服务承诺
宁波市均胜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均胜电子”)参加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服务承诺得到此次配股的个股持有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期满后,均胜电子对获配股份的高管增持可用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有关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此次申请办理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公司股东均认真履行对应的承诺事项,不会有有关服务承诺未完全履行危害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的现象。
四、中介服务审查建议
经核实,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承销商”)觉得:
截止到本审查建议出示日,均普智能化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股权持有者严格执行了该在参加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此次限售股份发售商品流通数量和发售流通时间等相关事宜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需求。
总的来说,承销商对均普智能化此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部分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事宜情况属实。
五、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状况
(一)此次发售商品流通的发展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9,793,551股,限售期为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售之日起十二个月。我们公司确定,发售商品流通的股权数量为该限售期的所有发展战略配售股份总数。
(二)除发展战略配售股份外,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数量为161,112,100股。
(三)此次发售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3月22日。
(四)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明细清单:
注:(1)数量和各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是四舍五入缘故所导致;
(2)拥有增发股票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以四舍五入的形式保留两位小数。
(五)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登记表
六、手机上网公示配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市均普智能制造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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