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5证券简称:日辰股权公示序号:2023-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3月15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即发龙山路20号企业二楼会议厅
(三)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经整体执行董事举荐由张华君老先生组织,采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及决议。大会的集结、举办流程和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7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出席本次股东会;企业一部分管理层出席此次股东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向合资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1、决议状况:以上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宜,得到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2、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的议案:以上所有提案都已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
3、涉及到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提案2
4、应回避表决的相关性股东名称:青岛市博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市启明星致诚创业投资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5、涉及到优先股参加决议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德和衡法律事务所
侓师:冯燕晋、丁伟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此次股东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决议结论合理合法、合理。
四、备查簿文件名称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2、经印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市日辰食品类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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