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7证券简称:天箭科技公示序号:2023-006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此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达到36,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1%;
2、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此次解除限售股权的上市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权状况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19]2703号)审批,并且经过深圳交易所允许,成都天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天箭科技”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17,900,000股,并且于2020年3月17日在深圳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企业总市值为53,6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企业总市值增加至71,500,000股,在其中:限购标准流通股本5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7%,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17,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3%。
(二)企业上市后股本变动状况
公司在2022年5月10日举办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企业总市值71,500,0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发放股利3人民币(价税合计),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1,450,000元(价税合计),不派股,并且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此次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经在2022年6月10日执行结束。企业总市值调整为100,1000,00股,在其中限购标准流通股本54,985,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3%,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45,114,0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7%。
二、申请办理解除限售公司股东履行协议状况
此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售股东楼继勇老师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所示:
(一)股权锁定承诺
1、自己所持有的天箭科技的股权,自天箭科技2017年12月22日创立之日起止天箭科技此次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个股并且在深圳交易所中小板发售向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申请办理审批期内,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自己所持有的天箭科技的股权。
2、自天箭科技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个股并且在深圳交易所中小板发售之日起36月(下称“锁定期”)内,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此前在天箭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天箭科技的股权,也不由自主天箭科技复购这部分股权。
3、天箭科技A股上市以来6个月如天箭科技个股持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若因派发现金红利、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适当调整)要低于天箭科技初次发行新股后的股价,或是A股上市以来6月期终收盘价格(若因派发现金红利、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适当调整)小于天箭科技初次发行新股后的股价,自己直接和间接拥有天箭科技的锁定期全自动增加6月。
4、锁住期满,此前在出任天箭科技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期内,自己每一年转让股权不得超过自己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天箭科技股权总量的25%;并且在辞职后的六个月内不出让自己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天箭科技的股权;自自己辞职六个月后十二个月内,自己出让天箭科技的股权总数不得超过自己所拥有天箭科技股权总量的50%。
5、此前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权在锁住期满三年内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价钱(若因派发现金红利、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适当调整)不少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后的股价,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6、因天箭科技开展权益分派等原因导致自己直接和间接拥有天箭科技的股权发生变化,自己仍应依法遵循这一规定。
7、自己如违背以上服务承诺,私自高管增持天箭科技股份的,违规减持天箭科技股权所得的(下称“违规减持所得的”)归天箭科技全部,如没有将违规减持所得的上缴天箭科技,则天箭科技有权利在应对自己股票分红时扣押和本人应上缴天箭科技的违规减持所得的额度相等股票分红;若扣押的股票分红不能填补违规减持所获得的,天箭科技能够卖掉自己所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其他可出售股份,并且以售卖所得的补充差值。
8、若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有关股权锁住另有规定的除外,则本人承诺遵守宪法、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二)5%之上股东持仓意愿及减持意愿服务承诺
此次发行前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楼继勇老先生有关持仓意愿及高管增持意愿的服务承诺如下所示:
此前在锁定期(包含延期的锁定期)期满后三年内,且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所规定的高管增持标准前提下,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方案和规划如下所示:
1、减持股份的前提条件
自己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招股书及其自己开具的各类服务承诺标明的限售期限规定,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在限购时间内不高管增持天箭科技股权。
在限购标准解除,自己可在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前提下作出减持股份的决策。
2、减持股份的总数
此前在锁住期满三年内拟开展有程度股份减持,每一年减持股份总产量不得超过高管增持本年度上年底自己持有公司股权总量的25%(若企业股票有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宜的,高管增持总数须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适当调整)且应不违反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3、减持股份的形式
自己高管增持持有公司股权的形式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高管增持方法包含但是不限于二级市场竟价方法、大宗交易方式、国有资产转让方法等。
4、减持股份的价钱
此前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权在锁住期满三年内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价钱(若因派发现金红利、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适当调整)将依据到时候二级市场交易价钱明确,并且不小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后的股价,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5、持股权的通知程序流程及时限
此前在减持股份前,如根据证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必须在初次卖出去的15个交易日前提前公布减持计划,以多种方式高管增持应依法提早最少3个交易日公示减持计划,在没有按照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公示程序流程等信息公开程序流程前不可高管增持。减持股份的期为该等减持计划公示后六个月。高管增持届满后,若拟再次减持股份,则需要按上述分配再度执行减持公告等信息公开程序流程。
6、无法履行协议后的管束对策
自己将认真履行本承诺书有关承诺事项,与此同时明确提出无法履行协议后的管束对策如下所示:
(1)假如未完全履行本承诺书有关承诺事项,自己将于企业股东会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特定书报刊上公布表明未履行协议具体原因同时向公司股东以及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
(2)若因未完全履行本承诺书有关承诺事项,自己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在6个月不可高管增持。
(3)若自己未完全履行本承诺书有关股份减持的承诺,则高管增持企业股票所得的盈利归公司所有,如没有将高管增持企业股票所得的盈利上缴企业,则企业有权利在应对自己股票分红时扣押和本人应上缴企业的高管增持所得的额度相等股票分红;若扣押的股票分红不能填补高管增持所获得的,企业可以卖掉自己持有的其他可出售股份,并且以售卖所得的补充差值。
(4)若因未完全履行本承诺书有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人在股票交易中蒙受损失的,自己可依法赔付投资人损害。
若本承诺书有关承诺事项和本人减持股份后的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或出现矛盾的,则本人承诺严格执行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平稳股票价格应急预案
为平稳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和投资人的权益,企业制订下列股票价格平稳应急预案,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楼继勇老先生就股票价格平稳应急预案作出了有关服务承诺:
1、运行股票价格稳定措施的条件
企业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拒因素而致,集团公司A股个股持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要低于企业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公积金(上一年度末财务审计标准日后,因股东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开增发、配资等状况造成公司净资产或股权数量发生变动的,每股公积金相对应作出调整),则企业将于第20个交易日(下称“运行日”)盘后公示运行平稳公司股价的举措并发出举办临时董事会工作的通知。
企业平稳股票价格对策执行结束及服务承诺执行完成后,如企业股价再一次开启运行股票价格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则自己还将继续依照有关服务承诺执行相对应责任。
2、停止股票价格稳定措施的情况
自股票价格平稳计划方案公示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如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则视为此次平稳股票价格对策执行结束及服务承诺执行结束,已公示的平稳股票价格计划方案终止执行:
(1)集团公司A股个股持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明显高于企业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公积金(上一年度末财务审计标准日后,因股东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开增发、配资等状况造成公司净资产或股权数量发生变动的,每股公积金相对应作出调整);
(2)再次复购或加持公司股权可能导致企业股份遍布不符企业上市条件。自股票价格平稳计划方案公示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若股票价格平稳计划方案停止的前提条件无法完成,则企业制订的股价平稳计划方案立刻全自动再次起效,自己将继续履行股票价格稳定措施;或公司立刻明确提出并执行一个新的股票价格平稳计划方案,直到股票价格平稳计划方案停止的前提条件完成。
3、平稳股价具体办法
(1)作为大股东、控股股东加持公司股权的承诺
自己将自动运行日起2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企业递交确立、具体加持计划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是不限于拟加持的股权类型、总数区段、价格定位、执行时限等相关信息。企业应当接到书面形式通知单之日的次日予以公告。自股票价格平稳计划方案公示次日起,自己能够开始实施增持计划。
自己将自股票价格平稳计划方案公示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经过证交所交易软件加持企业广大群众股权,加持价格不高于企业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公积金(上一年度末财务审计标准日后,因股东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开增发、配资等状况造成公司净资产或股权数量发生变动的,每股公积金相对应作出调整),增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且持续12个月加持占比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4%,增持计划结束后的六个月内把不售卖所加持的股权,加持后企业的股权遍布应当符合企业上市条件,增持股份个人行为及信息公开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
自己能够结合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采取其他经证劵监督部门认同的形式维护保养公司股价平稳,具体办法执行要以维护保养上市企业影响力、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为准则,遵照法律法规、法规和证交所的有关规定,并要依照证交所上市规则及其它适用监管规定执行其对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项举行的股东大会上,对企业约定的回购股份策略的有关决定投反对票。
(2)作为执行董事增持股份的承诺
大股东及控股股东加持企业A股个股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若停止股票价格稳定措施的情况没有出现,则自己将以书面形式向企业递交确立、具体加持计划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是不限于拟加持的股权类型、总数区段、价格定位、执行时限等相关信息。企业应当接到书面形式通知单之日的次日予以公告。自股票价格平稳计划方案公示次日起,自己能够开始实施增持计划。
自己将自股票价格平稳计划方案公示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经过证交所交易软件加持企业广大群众股权,加持价格不高于企业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公积金(上一年度末财务审计标准日后,因股东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开增发、配资等状况造成公司净资产或股权数量发生变动的,每股公积金相对应作出调整),用以加持公司股权的出资额不少于自己上一年度从企业领到薪资(税后工资)和股票分红(税后工资)总数的20%,增持计划结束后的六个月内把不售卖所加持的股权,加持后企业的股权遍布应当符合企业上市条件,增持股份个人行为及信息公开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
自己能够结合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采取其他经证劵监督部门认同的形式维护保养公司股价平稳,具体办法执行要以维护保养上市企业影响力、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为准则,遵照法律法规、法规和证交所的有关规定,并要依照证交所上市规则及其它适用监管规定执行其对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项举行的股东会上,对企业约定的回购股份策略的有关决定投反对票。
4、不履行协议的束缚对策
(1)大股东、控股股东的承诺:若董事会制定的平稳公司股价对策涉及到自己加持企业股票,如自己无法执行平稳公司股价的承诺,则企业有权利将会对个人的股票分红给予扣押,直到自己执行加持责任。
(2)作为执行董事的承诺:若董事会制定的平稳公司股价对策涉及到自己加持企业股票,如自己无法执行平稳公司股价的承诺,则企业有权利将会对自己从企业发放的薪资和股票分红给予扣押,直到自己执行加持责任。
除了上述服务承诺外,此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制股权限购股东不会有后面增加服务承诺、法律规定服务承诺和其它服务承诺等和限售股份发售商品流通相关约定的情况,其严格执行了以上服务承诺,没有出现违背以上约定的个人行为。
企业上市后六个月内,不会有企业股票持续二十个买卖日的收盘价格要低于股价,亦不会有上市以来六个月期终收盘价格小于股价的情况,故此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制股权限购股东不碰触持有企业股份锁定期限全自动增加六个月的情况。
此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售股东没有非营利性占有企业资金的情况,企业亦未对它进行违规担保。
董事会将监管有关公司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在定期报告中不断公布公司股东执行股权限购服务承诺状况。
三、此次解除限售股权的上市商品流通分配
1、此次解除限售股权的上市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
2、此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达到36,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1%;
3、此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共1名;
4、此次解除限售的股权无质押贷款、法院冻结的情况;
5、此次解除限售股权及发售商品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楼继勇老师在企业出任老总,共持有公司36,050,000股先发前限售股份,此次所有公开,公开后将按照董监高股权锁住有关规定执行股权管理方法。
6、楼继勇老先生除执行有关服务承诺外,还需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不断公布其履行协议状况。
7、此次公开后,楼继勇老先生如计划未来根据证券交易系统售卖持有此次解禁股份,并且于第一笔高管增持起六个月内高管增持总数达5%以上,将在第一次高管增持第四个买卖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股权结构变动表
此次股权解除限售及发售商品流通后,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注:以上“此次变化前”的数据为截至2023年2月28日,“这次变化后”表格中实际数据信息以美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具的企业公司股权结构表为标准。
五、承销商的审查建议
经核实,中信证券觉得:公司本次限售股份发售商品流通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需求;此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总数、发售流通时间等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有关标准;此次解除限售公司股东认真履行了该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出的有关股权限购及高管增持的有关服务承诺;截止到本审查建议出示日,企业有关此次限售股份公开发售商品流通事宜有关信息公开真正、精确、详细。承销商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公开发售商品流通事宜情况属实。
六、备查簿文档
1、企业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报告;
2、企业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格;
3、企业公司股权结构表和限售股份统计表;
4、证券承销部门出具的审查建议;
5、深圳交易所标准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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