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证券简称:富春环保公示序号:2023-008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富春江环境保护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富春环保”)于3月14日收到大股东南昌市市政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市政集团”)通告,市政集团已收到南昌国资公司下达的《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洪国有资本字[2023]39号),现就审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同意浙江省富春江环境保护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通称“富春环保”)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募资总额不超过88,000.00万余元(含本数),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对象是富春环保的大股东南昌市市政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称“市政公用集团”),市政公用集团支付现金方法参加本次发行的申购。
二、麻烦你司催促富春环保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当地监管部门执行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的申报程序,并按规定立即执行对应的公布责任。”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的整体方案有待得到企业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并且经过深圳交易所审批通过及证监会做出允许申请注册确定后才可执行。企业将依据工作进展,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省富春江环境保护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5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