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832,场内简称:平安金ETF,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平安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平安上海金ETF
场内简称:平安金ETF
基金代码:159832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3月2日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五、基金备案”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基金合同》的“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之“(十一)临时报告”的约定:本基金连续三十个工作日、四十个工作日、四十五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截至 2023年3月15日,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 如触发基金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如到2023年3月22日,本基金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则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自2023年3月23日起停止二级市场交易、停止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包括现金申购、赎回以及黄金现货合约申购、赎回业务)且不再恢复;如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则本基金自2023年3月23日起停牌直至终止上市,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办理基金终止上市等事宜,具体详见届时发布的终止上市的相关公告。
如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如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限等客观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先以已变现基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待本基金所持证券全部变现后进行再次分配。
四、 其他提示事项
1、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 0755-22627627 咨询相关事宜。
3、公告解释权归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6日
平安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3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6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3年3月16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以下产品的销售机构。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自2023年3月1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以上机构办理以下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注:同一基金各份额之间不能转换。
二、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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