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证券简称:阳光城公示序号:2023-015
福建省阳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确保向我们公司提供的资料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员提供的一致。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近日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阳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阳光集团”)、大股东控股子公司中国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东方信隆”)处获悉,阳光集团及中国东方信隆因合同诉讼接到执行裁定书(2022)闽0103执恢215号,被判决竞拍或卖掉阳光集团所持有的企业股票8,830,0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0.21%)、中国东方信隆所持有的企业股票9,690,0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0.23%),总计不得超过18,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即阳光集团及中国东方信隆持有公司股权可能被司法部门申请强制执行,导致被动减持,此次很有可能被动减持的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方式及高管增持价格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大股东减持状况以实施情况为标准。
现就相关事宜实际公告如下:
一、此次拟被动减持股权股东基本概况
截止到公示公布日,以上公司股东持有股权情况如下:阳光集团持仓661,336,264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15.97%,中国东方信隆持仓577,393,047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13.95%,总计持仓1,238,729,311股,企业总市值占比29.92%。
二、此次拟被动减持具体内容
1.被动减持缘故:实行法院裁定书可能造成被动减持
2.减持股份由来:协议书转让、定向增发等形式获得
3.高管增持数量和占比:阳光集团此次拟被竞拍或卖掉的股权数量达到8,8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中国东方信隆此次拟被竞拍或卖掉的股权数量达到9,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总计不得超过18,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4.高管增持方法:尚未明确,最终由执行法院明确
5.高管增持期内:受执行法院什么时候运行司法部门强制执行程序危害,暂时不明确
6.高管增持价格定位:按实际售出时间范围的价钱为标准
此次公司股东一部分股权因合同诉讼被判断拟进行交易或卖掉可能造成被动减持,不会有违背其此前已公布的意愿、服务承诺等情况。
三、此次拟被动减持风险性对企业的危害和相关风险防范
此次公司股东一部分股权被竞拍或卖掉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亦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和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此次公司股东一部分股权被竞拍或卖掉事宜仍然处于判决环节,如申请执行人与公司股东达成协议,或根据相关规定在审理公示公告、竞拍环节中,中断或撤销,后面也有可能在竞价、交款、股东变更产权过户等各个环节并没有顺利开展,有没有被竞拍、卖掉或是竞拍结论等存在不确定性。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遭遇阶段性流通性难题,存有起诉、诉讼、财产冻结等因素正常运营的不确定性事宜,目前正在根据处置资产、要求金融企业及政府扶持等举措积极主动逃生,若之上事宜并没有妥善处理,很有可能再次存有其持有的企业股票被债务人根据起诉、诉讼、强制性公正等形式在管辖人民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造成个股被动减持的可能性。
企业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变化情况,督促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簿文档
福建泉州市鲤城区法院执行裁定书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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