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1月1日一2022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3),具体情况如下:
3、修正后的业绩预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修正有关事项与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根据证监会2023年2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3号》(以下简称“适用指引第3号”)的规定,当上市公司母公司存在应收超额亏损子公司款项时,如果母公司所有者和少数股东之间对超额亏损分担不存在特殊约定,母公司综合考虑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等因素,判断应收子公司款项已经发生实质性损失、未来无法收回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将该债权产生的损失金额全部计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该债权损失金额后的超额亏损,再按照母公司所有者与少数股东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分别计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
公司按照前述“适用指引第3号”的规定,对与恒大合作的地产项目子公司中福海峡(平潭)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进行会计处理调整,影响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2亿元。
除上述按照最新规则调整影响,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前次业绩预告其他情况截至目前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年度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将不会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或撤销特别处理、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等情形。
3、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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