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23年3月16日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本钢能管中心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孙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李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1.02)选举王东晖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殷淑霞、宋佳妮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3-008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2023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独立董事张肃珣、袁知柱、钟田丽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岩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李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发生变动,现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李岩董事长、王世友董事、刘章满董事、钟田丽独立董事四人组成,李岩先生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肃珣独立董事、袁知柱独立董事、王东晖董事三人组成,张肃珣女士任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袁知柱独立董事、张肃珣独立董事、李岩董事长三人组成,袁知柱先生任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钟田丽独立董事、袁知柱独立董事、孙震董事三人组成,钟田丽女士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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