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7证券简称:圣诺生物公示序号:2023-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是被否定提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3月17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一段(工业生产集中化发展趋势区域内)成都市圣诺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厅
(三)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股东会由董事会集结,会议由老总文永均老先生组织,采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决议。大会的集结、举办与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余啸海先生参加了此次会议,整体管理层出席了大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追加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1、此次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参与决议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二分之一之上一致通过;
2、回避表决状况:关系公司股东成都市赛诺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圣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文永均、马莲文、乐普(北京市)医疗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均回避表决;
3、中小股东独立记票状况:本提案对此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法律事务所
侓师:穆曼怡、刘依依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觉得,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出席本次股东会工作的人员资质、召集人资质、大会的表决方式、决议程序流程及决议结论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申请的决定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市圣诺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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