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2证券简称:ST中基公示序号:2023-024号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未涉及到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1、会议召开状况:
现场会议时长: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早上11:00;
网上投票时长: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网络投票时间是在:2023年3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早上9:15~在下午15:00;
会议召开地址:新疆五家渠市22区北海市东街1699号六师国有资本商务大厦7层会议厅;
会议召开方法:施工现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主持:董事长刘洪先生;
大会的举办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大会参加状况
列席会议整体情况
依据现场会议的数据分布及其网上投票结论,参加此次股东会股东总共49人,意味着股权309,852,359股,占我们公司总股本的40.1736%。
现场会议参加状况
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4人,意味着股权255,480,063股,占我们公司总股本的33.1240%。
参与网上投票状况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共45人,表示股权54,372,296股,占我们公司总股本的7.0496%。
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印证侓师参加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采用记名投票的形式,选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决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提案:
1、决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决议结果显示:允许308,944,959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公司股东持有投票权99.7072%;抵制907,400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公司股东持有投票权0.2928%;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公司股东持有投票权0%。
中小股东对该提案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34,072,14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7.4059%;抵制907,4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2.5941%;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
2、决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决议结果显示:允许308,944,959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公司股东持有投票权99.7072%;抵制907,400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公司股东持有投票权0.2928%;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公司股东持有投票权0%。
中小股东对该提案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34,072,14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7.4059%;抵制907,4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2.5941%;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
3、决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决议结果显示:允许308,944,959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公司股东持有投票权99.7072%;抵制907,400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公司股东持有投票权0.2928%;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公司股东持有投票权0%。
中小股东对该提案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34,072,14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7.4059%;抵制907,4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2.5941%;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
4、决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决议结果显示:允许308,944,959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公司股东持有投票权99.7072%;抵制907,400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公司股东持有投票权0.2928%;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公司股东持有投票权0%。
中小股东对该提案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34,072,14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7.4059%;抵制907,4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2.5941%;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
5、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决议结果显示:允许308,885,559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公司股东持有投票权99.6880%;抵制912,600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公司股东持有投票权0.2945%;放弃54,200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公司股东持有投票权0.0175%。
中小股东对该提案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34,012,74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7.2361%;抵制912,6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2.6090%;放弃54,2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1549%。
6、决议《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决议结果显示:允许308,890,759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公司股东持有投票权99.6897%;抵制961,600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公司股东持有投票权0.3103%;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具备投票权公司股东持有投票权0%。
中小股东对该提案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34,017,94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97.2510%;抵制961,6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2.7490%;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股份的0%。
此次会议召开期内并没有提升或变更提议的现象,都没有提案被否定。
以上提案具体内容早已企业第九届股东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详细公司在2023年2月25日公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会经新疆省元正盛业法律事务所段小蜜、陈玥侓师当场印证,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觉得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的股东资格及决议程序流程等均符合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会所形成的决定合理合法、合理。
四、备查簿文档
1、中基健康产业链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新疆省元正盛业法律事务所有关中基健康产业链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链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72证券简称:ST中基公示序号:2023-023号
中基健康产业链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持仓5%之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通告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新疆建设兵团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拥有中基健康产业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50,103,596股,占公司股权数量6.4961%。打算在2023年3月20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1500亿港元,减持占比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数量1.94%,高管增持形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规则。
中基健康产业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中基健康”)于2023年3月17日接到自然人股东新疆建设兵团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团场项目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东的相关情况
(一)股东名称:新疆建设兵团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二)持仓状况:截至本公告日,团场项目投资总共拥有我们公司股权50,103,596股,占公司股权数量6.4961%,均为无尽售标准股权。
二、此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高管增持目地:团场项目投资自身发展的融资需求。
(二)股权由来:
2005年10月,企业以非流通股向流通股本支付对价的形式进行股权分置,进行股权分置后团场项目投资持有公司5,148,361股股权;
2006年9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企业非公开发行新股,进行定增后团场项目投资持有公司15,148,361股股权;
2006年度,企业实行以总股本为基准,按10股送3股,派0.4元股利;以2006年度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的股东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解决方案,方案实施后团场项目投资持有公司27,267,050股股权;
2007年度,企业实行以总股本为基准,按10股派0.3元股利并且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的股东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解决方案,方案实施后团场项目投资持有公司35,935,167股股权;
2010年3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企业非公开发行新股,进行定增后团场项目投资持有公司41,237,393股股权;
2012年12月,经法院判决准许企业《重整计划》,在其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所涉及到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方案,以企业截止到2012年11月20日的总市值为基准,用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6股的占比转赠股权,企业《重整计划》执行结束后团场项目投资持有公司50,103,596股股权。
(三)高管增持方法: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规则(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法的,在任何持续九十个工作日内经过证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数量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何持续九十个工作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
(四)高管增持时长:2023年3月20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
(五)拟减持数量和占比:高管增持不得超过1500亿港元,减持占比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数量1.94%(若以上方案高管增持期内里有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权变化事宜,则减持股份总数作适当调整)。
(六)价格定位:依据高管增持后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规则确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服务承诺高管增持。
(七)此次拟减持事宜与此前团场项目投资已公布的意愿、服务承诺一致。
三、有关服务承诺执行状况
(一)防止同行业竞争的承诺
团场项目投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未以各种方法,包含(但不仅限于):直营、委托运营等方式立即从事中基健康主营同样、相仿或组成利益关系或有可能组成利益关系的所有业务流程或活动。团场项目投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未以各种方法,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投资(股份或入股)、联合经营、联合经营或其它间接性方法运营或者是为别人运营或参加从事其他与中基健康主营同样、相仿或组成利益关系或有可能组成利益关系的所有业务流程或活动。于未来的所有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团场项目投资均不容易以直接和间接等所有方法,包含(但不仅限于):直营、委托运营、项目投资(股份或入股)、联合经营、联合经营或多种方式运营或者是为别人运营或参加从事其他与中基健康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中所注明之运营范围之内主营同样、相仿或组成利益关系或有可能组成利益关系的所有业务流程或活动;不往一切主营与中基健康主营同样、相仿或直接和间接组成利益关系或有可能组成利益关系的所有公司、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技术、供应方式(互联网)和用户信息等商业机密;不运用控股股东的寒战二与地位,促进中基健康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做出不利于中基健康合法权利或侵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或《决定》。
(二)以上服务承诺执行状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团场项目投资严格执行了相关的服务承诺,没有出现违背约定的个人行为。
四、有关风险防范
(一)截止到本公告日,团场项目投资并不属于企业的大股东和实控人,此次高管增持的实行不会造成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管理体制和长期运营造成影响。若团场项目投资并对持有公司股权执行此次减持计划,团场项目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把不超出5%。
(二)此次减持计划不会有违背《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现象,亦没有违背公司股东股权锁住及高管增持有关约定的状况。
(三)此次股份减持方案系兵团投资公司正常高管增持个人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公司股权结构和今后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此次减持计划未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五)此次高管增持的实行存在不确定性,团场项目投资将根据自己的情况、市场状况和公司股价状况等多种因素再决定是否执行此次股份减持方案,具有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价钱不确定性。
(六)此次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将催促公司股东团场项目投资严格执行对应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簿文档
团场项目投资开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链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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