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8证券简称:晶科科技公示序号:2023-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3月17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核心
(三)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股东会由董事会集结,老总李仙德老先生组织。大会选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开展决议。大会的集结、举行和决议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参加了此次会议;企业一部分管理层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控股子公司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转让提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有关一部分募投项目停止并把剩下募资用以新建工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有关变更注册地址、增加注册资本、修定《公司章程》一部分条文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1、提案1、2为普通决议事宜,早已出席本次会议的合理投票权公司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投票权总量的过过半数表决通过;提案3为特别决议事宜,早已出席本次会议的合理投票权公司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投票权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提案1、2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分所
侓师:冯诚、余芸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质和召集人资质、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从而所作出的股东会议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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