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可转债发行发售概述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19】1444号)审批,北方国际协作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19年10月24日发行了578.21引马镇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金额57,821.00万余元。可转债息票率为第一年0.50%、第二年0.8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的日期为2019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
经深圳交易所“深圳上[2019]735号”文允许,企业57,821.00万余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1月21日起在深圳交易所竞价交易,债卷通称“北方地区可转债”,债卷编码“127014.SZ”。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承诺,北方地区转债转股期是2020年4月30日至2025年10月23日,初始转股价格为8.84元/股。到目前为止,转股价格为7.80元/股。
二、可转债交易剧烈波动实际情况
“北方地区可转债”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7日持续三个工作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积做到43.22%,依据深圳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归属于可转债交易剧烈波动的现象。
三、企业关心、证实的状况
对于“北方地区可转债”成交价剧烈波动,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展开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现将相关说明如下所示:
1、企业早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2、企业没有发现最近公共传媒报导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以及公司可转债交易价钱造成很大影响的对外公布重大信息。
3、企业最近生产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不会有关于企业应公布但未公布的重大事情,或处在筹备时期的重大事情。
5、截止到2023年3月17日,“北方地区可转债”票面价值股权溢价147.80%,转股价值盈率11.47%。
6、可转债交易剧烈波动期内大股东、控股股东未交易“北方地区可转债”。
7、除企业股票(股票简称:北方国际,股票号:000065)剧烈波动外,企业没有发现别的造成可转债价格剧烈波动的重大信息或是重大隐患事宜。
四、没有应公布而未披露信息的解释
本董事会确定,我们公司现在还没有一切依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事宜或者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备、商讨、意愿、协议等;股东会也并未获知我们公司有依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对该企业股票、可转债交易价钱造成很大影响的信息;企业早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五、风险防范
1、“北方地区可转债”最近价钱波动较大,2023年3月17日盘里上涨幅度达20.00%,当天收市上涨幅度20.00%,股票换手率593.54%。近期3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做到43.15%。
2、截止到2023年3月17日,“北方地区可转债”价钱247.80元/张,相较于票面价值股权溢价147.80%。“北方地区可转债”依照现阶段转股价格变换后使用价值为222.31元(转股价值),可转债价格相较于转股价值股权溢价11.47%。现阶段“北方地区可转债”公司估值存有股权溢价。
3、依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承诺,当企业A股个股持续30个交易日内中起码有15个交易日内的收盘价不少于本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外国投资者有权利确定依照债券面值加本期应计利息的价钱赎出或者部分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9月8日,“北方地区可转债”已开启赎回条款,公司在2022年9月9日发布《关于暂不赎回“北方转债”的公告》(2022-076),董事会确定此次不履行“北方地区可转债”的强制赎回支配权,与此同时确定将来6个月(即2022年9月9日至2023年3月8日),如再度碰触“北方地区可转债”以上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时,企业都不履行强制赎回支配权。以2023年3月8日后的首个交易时间重算,若“北方地区可转债”再度开启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到时候企业将然后按照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需求召开董事会决议是不是履行“北方地区可转债”的强制赎回支配权,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自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7日,企业股票在持续7个交易日内中已经有7个交易日内的收盘价不少于本期转股价格的130%,存在一定的赎出风险性。
4、若“北方地区可转债”开启赎回条款、且公司决定赎出,投资人持有可转换债券除在指定期限内根据二级市场再次买卖或依照7.80元/股的转股价格开展股权转让外,只可选择用100元/张票面价值加本期应计利息(即100.64元/张)被强赎,将面临比较大投资损失。
5、经自纠自查,企业不会有违背信息内容公平公正公布的情况。
6、企业定于2023年4月25日公布《2022年年度报告》。企业不会有需公布年报披露时间的现象。定期报告编写期内,企业未与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事务所之外的第三方给予业绩信息内容。
7、企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发表的信息为标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留意风险性。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协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 证券代码:000065 公示编号:2023-018
可转债通称:北方地区可转债 可转债编码:127014
北方国际协作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基本情况
北方国际协作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个股(证券简称:北方国际,证券代码:000065)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7日持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积做到22.02%,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归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状况。
二、企业关心、证实的状况
对于企业股票异常波动,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展开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现将相关说明如下所示:
1、企业早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2、企业没有发现最近公共传媒报导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造成很大影响的对外公布重大信息。
3、企业最近生产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不会有关于企业应公布但未公布的重大事情,或处在筹备时期的重大事情。
5、股票异常波动期内大股东、控股股东未交易企业股票。
三、没有应公布而未披露信息的解释
本董事会确定,我们公司现在还没有一切依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事宜或者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备、商讨、意愿、协议等;股东会也并未获知我们公司有依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对本企业股票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造成很大影响的信息;企业早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四、风险防范
1、经自纠自查,企业不会有违背信息内容公平公正公布的情况。
2.企业定于2023年4月25日公布《2022年年度报告》。企业不会有需公布年报披露时间的现象。定期报告编写期内,企业未与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事务所之外的第三方给予业绩信息内容。
3、企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发表的信息为标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留意风险性。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协作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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