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5证券简称:德科立公示序号: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无锡德科立光电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3月20日举办第一届股东会第十六次大会、第一届职工监事第九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现就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结合公司及子公司2023本年度日常运营及市场拓展资产必须,公司及子公司定于2023本年度向银行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但是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投资、各种商业承兑汇票设立及汇兑、银行保函、商业保理、银行汇票、开立信用证等),主要额度以每家银行具体批准的信用额度为标准。
之上信用额度并不等于企业的具体融资额,实际融资额及种类将视企业业务持续发展的实际需要适时调整。此次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事宜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以上信用额度可重复利用。
董事会报请股东会受权公司董事长签定与上述情况授信额度有关文件,然后由公司财务部承担银行信贷相关事宜的实施及管理,并办理2023本年度融资事宜有关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无锡德科立光电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05证券简称:德科立公示序号:2023-011
无锡德科立光电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无锡德科立光电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拟运用一部分超募资金19,000,000.00元用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金额的比例为29.09%。
●公司承诺:每12个月总计用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此次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中的融资需求;在此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没有进行高风险投资同时为子公司之外的目标给予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企业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承销商”)对该事宜出具了赞同的审查建议。
●本事宜尚要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资基本概况
依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6月13日开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1231号),企业初次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20,000股,每一股发行价为48.51元,募资总额为1,179,763,200.00元,扣减总发行费85,409,219.18元,具体募资净收益为1,094,353,980.82元。以上募资及时状况早已公证天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检审,并且于2022年8月4日出具了“苏公W[2022]B086号”《验资报告》。
为加强企业募资管理方法,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对募资开展专用账户存放,并和承销商、募资监管银行各自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详细公司在2022年8月8日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里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依据《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如下所示:
企业:万余元
企业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状况详细公司在2023年3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示序号:2023-005)。
三、此次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中的融资需求和募资新项目顺利进行前提下,为了满足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提升募资的使用率,减少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维护保养上市企业和股东个人利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以企业的生产运营,符合公司实体经营发展需求,合乎公司股东利益。
企业超募资金总额为65,318,807.53元,这次拟用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9,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金额的比例为29.09%。企业近期12个月总计应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未违背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上市企业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有关服务承诺
每12个月总计用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此次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中的融资需求;在此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没有进行高风险投资同时为子公司之外的目标给予财务资助。
五、有关决议程序流程
2023年3月20日,企业第一届股东会第十六次大会、第一届职工监事第九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该提议尚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六、重点建议表明
(一)独董建议
独董觉得:公司本次拟运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决策制定真实有效,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危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
总的来说,独董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这个提案提交给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二)职工监事建议
职工监事觉得:公司本次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体经营发展的需求,有利于达到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提升募资的应用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此次超募资金的应用不受影响募投项目的稳定执行,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危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依法履行必须的决议决策制定,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总的来说,职工监事允许公司使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这个提案提交给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三)承销商建议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公司本次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早已董事会、职工监事表决通过,独董已发布了很明确的同意意见,依法履行必须的程序流程,尚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事宜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与主营有关的生产运营,有助于提高募资的使用率,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举动,也不会影响募资融资计划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
因而,承销商对公司本次应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情况属实。
特此公告。
无锡德科立光电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05证券简称:德科立公示序号:2023-005
无锡德科立光电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2022本年度募资储放与应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依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锡德科立光电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德科立”)制订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如下:
一、募资基本概况
(一)具体募资金额资产结算时间
依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6月13日开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1231号),企业初次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20,000股,每一股发行价为48.51元,募资总额为1,179,763,200.00元,扣减总发行费85,409,219.18元,具体募资净收益为1,094,353,980.82元。以上募资及时状况早已公证天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检审,并且于2022年8月4日出具了“苏公W[2022]B08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状况
企业2022本年度实际应用募资18,819,642.01元。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募资账户余额为1,085,520,233.18元(包含总计接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减汇款手续费等净收益)。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企业募资在2022本年度应用额度状况为:
企业:人民币元
二、募资管理方法状况
(一)募资资金管理办法状况
为加强企业募资的管理和应用,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企业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资推行专用账户存储系统。
(二)募资三方监管协议状况
为加强企业募资管理方法,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和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资监管银行各自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三方监管协议》。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企业严格执行以上合同的要求,储放与使用募资。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状况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企业募资存放情况如下:
企业:人民币元
三、年度募资的具体应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执行情况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企业募集资金使用状况详细“附注1:募集资金使用状况一览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资金投入与更换状况
报告期,企业不会有以自筹经费事先资金投入募资的更换状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状况
报告期,企业不会有应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状况。
(四)应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现象
企业2022年8月9日举办第一届股东会第十三次大会、第一届职工监事第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允许公司使用信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0亿的超募资金以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用于支付安全系数高、达到保底规定、流通性好的投资项目,包含但是不限于:个性化活期储蓄、保本理财、存定期、通知存款、大额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年限自第一届股东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根据生效日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相关信用额度和时间内,资产循环再生翻转应用。该事项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8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02)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并未期满投资理财产品账户余额1,050,000,000.00元,2022本年度公司使用募资购买理财情况如下:
企业: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状况
报告期,企业不会有应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状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行地址、实施方法变动状况
报告期,企业不会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行地址、实施方法变动状况。
(七)应用超募资金用以建设中的项目以及新新项目(包含收购资产等)的现象
报告期,企业不会有应用超募资金用以建设中的项目以及新新项目(包含收购资产等)的现象。
(八)结余募集资金使用状况
报告期,企业不会有结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形
报告期,企业不会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形。
四、变动募投项目的项目执行情况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企业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的项目执行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布存在的问题
企业不会有未能及时、真正、精确、详细公布募集资金使用的现象,募资管理不到位存有违反规定情况。
六、2次之上股权融资且当初存有募资应用状况
企业不会有2次之上股权融资且当初存有募资使用的状况。
七、会计事务所对企业本年度募资储放与应用情况开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
对于我们来说,德科立股东会编制《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大多数重要层面如实陈述了德科立募资2022本年度具体储放与应用情况。
八、保荐代表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企业本年度募资储放与应用情况所开具的重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和建议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企业2022本年度募资的储放和应用合乎《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对募资展开了专用账户存储和重点应用。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德科立不会有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危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有违规使用募资的情况。
综上所述,承销商对德科立2022本年度募资储放与应用情况情况属实。
九、手机上网公布的公示配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具的《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公证天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具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23]E1048号)。
特此公告。
无锡德科立光电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21日
附注1:
募集资金使用状况一览表
企业:rmb/万余元
证券代码:688205证券简称:德科立公示序号:2023-006
无锡德科立光电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
以小额诉讼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无锡德科立光电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3月20日举办第一届股东会第十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允许董事会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向特定对象发售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人民币并且不超出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个股,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日起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此次股东会报请股东会受权发售事项具体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类型和总数
此次发行新股的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rmb1.00元。此次发行新股募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人民币并且不超出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依照募资总金额除于发行价明确,不得超过发售前公司股本总量的30%。
(二)发行方式、发售目标及向股东配股安排
此次发行新股选用以小额诉讼程序向特定对象公开增发的形式,发售对象是合乎监督机构所规定的法人代表、普通合伙人或者其它合理合法项目投资组织等不得超过35位的特定对象。证券基金运营公司、证劵公司、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人民币合格境外企业投资人因其管理方法的二只之上商品申购的,算作一个发售目标。信托做为发售对象,仅以自筹资金申购。最后发售目标将依据认购价格状况,由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的受权与承销商(主承销商)共同商定。此次发行新股全部发售目标均支付现金方法申购。
(三)定价方法或是价格定位
此次发行新股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不少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时间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的80%(计算公式: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买卖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买卖交易总产量)。
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个股,自发售完毕生效日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售目标归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其申购的个股自发售完毕生效日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募集资金用途
集团公司拟向募资用以公司主要业务相关业务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用以补充流动资金比例必须符合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与此同时,募资的应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理应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
2、合乎产业政策及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募资项目执行后,不容易与大股东、控股股东以及掌控的其他公司新增加组成重要不良影响的同行业竞争、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或是严重危害企业生产运营的自觉性。
(五)决定有效期
该项受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日起计算。与此同时股东会报请股东会允许股东会在取得以上受权的条件下,将这些受权转授于老总或者其受权人员履行,本授权有效期齐上。
(六)发售前期值盈利分配
此次发行新股后,本次发行前企业期值的盈余公积会由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新老股东依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分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个股将于上海交易所新三板转板。
(八)对股东会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受权
受权股东会在满足本提案及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政规章的范围之内全权负责申请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事项,包含但是不限于:
1、受权股东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证劵监督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股东会议决议,在确定企业合乎此次发行新股的前提条件前提下,明确并执行以小额诉讼程序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包含但是不限于发售机会、发行数量、发行价、发售目标、实际申购方法、申购占比;积极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它有关文件;
2、受权股东会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申请事项,包含但是不限于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制做、改动、签定、呈送、填补提交、实行和公示本次发行的有关申报文件及其它法律条文及其回应证监会、上海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的反馈建议;
3、受权股东会签定、改动、填补、提交、呈送、实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和申报文件并办理申请、审批、备案、办理备案相关手续,及其签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秘密文件,申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事宜;
4、依据监管机构的标准及需要对发售条文、发售计划方案、募资额度及应用规划等本次发行相关知识作出适度的修定和优化;
5、在本次发行结束后,依据本次发行的实行结论,受权股东会对企业章程等相关资料中关于公司注册资产、总股本数等相关条文进行调整,并受权股东会以及委任工作人员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登记手续,解决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次发行结束后,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的股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案、锁住和发售等相关的事宜;
7、本次发行前如果因派股、转增股本及其它原因造成企业总市值发生变化时,受权股东会由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限制作适当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定期限内,若本次发行现行政策或市场标准产生变化,按最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并持续申请办理本次发行事项;当出现不可抗拒或其它足够使本次发行方案无法执行,或虽然能执行,却会给他们带来极为不好不良影响之情况下,可酌情考虑决定将本次发行方案作出调整、延迟时间执行或是撤消发售申请办理;
9、聘用参加本次发行中介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申请事项及其它有关工作;
10、申请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讨论程序流程及独立性建议
(一)股东会决议状况
公司和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一届股东会第十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以小额诉讼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议案》,允许董事会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向特定对象发售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人民币并且不超出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个股,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之日起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日止。
(二)独董建议
经核实,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合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决定程序合法合理,此次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申请办理以小额诉讼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观,不存在损害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董对企业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2023年度以小额诉讼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并办理相关的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三、风险防范
此次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以小额诉讼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并办理相关的事宜的事宜有待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股东会将结合公司资金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议实际发售计划方案,请示上海交易所审批并且经过证监会申请注册后才可执行。本事宜存在不确定性,企业将及时执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德科立光电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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