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1证券简称:光大证券公示序号:2023-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3月20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上海南京西路768号4楼
(三)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1、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参加状况
2、2023年第一次A股类型股东大会参加状况
3、2023年第一次H股类型股东大会参加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这次股东会以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对此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展开了投票选举。此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青老先生组织。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17人,参加6人,董事刘信义老先生、管蔚女性、钟茂军老先生、陈华老先生、王文杰老先生、张崭老先生、张德澎老先生、安洪军老先生,独董夏大慰老先生、丁玮老先生、柴洪水老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会;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6人,参加6人;
3、董事兼董事长助理喻健先生参加了此次股东会。
此次股东会由自然人股东意味着、公司监事、地区律师顾问北京海问法律事务所的记录侓师、H股股份过户婚姻登记处中国香港中间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一同出任监票人。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
1、提案名字:有关提请审议修定企业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有关提请审议回购注销一部分A股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2023年第一次A股类型股东大会
1、提案名字:有关提请审议回购注销一部分A股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三)2023年第一次H股类型股东大会
1、提案名字:有关提请审议回购注销一部分A股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四)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A股公司股东在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里的决议状况
(五)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此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1、2为特别决议提案,该提案赢得了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此次A股类型股东大会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提案,该提案赢得了出席本次A股类型股东大会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此次H股类型股东大会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提案,该提案赢得了出席本次H股类型股东大会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此次股东大会决议、A股类型股东大会及H股类型股东大会都不涉及到公司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海问法律事务所
侓师:牟坚、杨小龙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此次会议集结和举行的程序流程、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股东或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资质、决议程序流程合乎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的决议结论合理。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1日
●上报文档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2023年第一次A股类型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型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海问法律事务所有关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2023年第一次A股类型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型股东大会的印证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1211证券简称:光大证券公示序号:2023-0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回购注销一部分A股员工持股计划
减少注册资本通告债权人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通告债权人缘由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2023年第一次A股类型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型股东大会,决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细公司在2023年3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平台上公布的有关公示)。
2021年9月9日至2022年11月18日,企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487名激励对象一共有19名激励对象存有解除劳动关系或绩效考评还未合格等状况,依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企业将这些19人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A股员工持股计划总共2,156,747股开展回购注销,在其中初次授于一部分1,714,037股,预埋授于一部分442,710股。初次授于部分回购价格为6.40元/股,预埋授于部分回购价格为7.27元/股。此次用以回购的资产总金额总计为14,188,338.50元。
以上回购注销结束后,公司注册资金将减少2,156,747元,由8,906,671,631元调整为8,904,514,884元(未考虑到2022年7月迄今企业A股可转债转股导致的公司股本提升有关情况)。
二、需债务人了解相关信息
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公司特此通知债务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收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电话者始行公示公布生效日45日内,均有权利凭合理债务文件和有关凭据要求其偿还债务或提供相应贷款担保。债务人如逾期不向公司申报以上规定,不容易因而影响到债权实效性,有关负债(责任)会由公司根据原债务文档的承诺继续履行。
债务人可采取当场、邮递信件或发传真的形式申请。主要方法如下所示:
(一)申报日期:
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5月5日。
(二)申请详细地址:上海南京西路768号
手机联系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手机:021-38676798
发传真:021-38670798
邮政编码:200041
(三)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申请日以寄出去邮戳日为标准;
2、以发传真方法申报,请注明“申报债权”字眼。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1211证券简称:光大证券公示序号:2023-0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进行企业章程修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2月29日举办第六届股东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拟提交给企业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请详细公司在2022年12月30日公布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78)。
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自企业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生效日,所修改的企业《章程》协议条款起效。新修订企业章程全篇请详细上海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和企业官网(http://www.gtja.com)。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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