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9证券简称:广弘控股公示序号:2023-09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竞价土地使用权证事宜简述
(一)为认真履行《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发表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公示,公示序号分别是2021-63、68),助力公司“一港四产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落地式提效,完成大食品主营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广东省广弘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广弘控股”)于2023年2月23日举办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允许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广弘智慧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超过14,000万元自筹资金参加竞价广州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增城大队以挂牌上市方法转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18103211A23009号),并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全权处理以上竞价土地使用权证一切事项。具体情况请参阅我们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发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一财经日报、证券日报、国际金融报的有关公示(公示序号:2023-04、05)。
(二)2023年3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弘智慧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东莞买卖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组织土地使用权证在网上出让过程中,拍得坐落于增城区中新镇福宁大路西边18103211A23009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并且于2023年3月14日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广州市公资交(土地资源)字【2023】第024号)。具体情况请参阅我们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发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一财经日报、证券日报、国际金融报的有关公示(公示序号:2023-07)。
二、竞价土地使用权证事宜工作进展
2023年3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弘智慧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买受人)与广州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让人)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0183-2023-000014),合同书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一)本合同项下土地序号18103211A23009号,土地占地面积英文大写玖万伍仟壹佰柒拾叁点捌平米(小写字母95173.80平米),在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英文大写捌万伍仟陆佰叁拾玖点叁叁平米(小写字母85639.33平米),代征防护绿地建设面积为英文大写玖仟伍佰叁拾肆点肆柒平米(小写字母9534.47平米)。
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土地位于广州增城区中新镇福宁大路西边。
(二)本合同项下转让土地的用处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适配一类工业用地(M1)。
(三)出让人允许并确定在办理合同规定后正常情况下90日内(即2023年6月18日前)将转让土地交由买受人,出让人允许在支付土地资源时该土地必须达到:现况土地资源标准按建构筑物拆卸和青苗费清除进行做到当然整齐情况转交土地资源。
(四)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年限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50年,自签署合同规定之日起计算。
(五)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陆仟伍佰万元(小写字母6500万余元),每平米人民币大写陆佰捌拾叁元(小写字母683元)。此次挂牌上市卖价未包含地下停车场及配套用房忍不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待国土部门确立种类和实际总建筑面积后,按相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
(六)本合同项下土地的订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仟叁佰万余元(小写字母1300万余元),订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订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后,若买受人违背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责任组成毁约的,除合同规定对违约金扣除另有约定外,出让人仍可以从土地出让价款中扣应收走的订金做为合同违约金,买受人应补缴被抵税为预付款的土地出让价款。
(七)买受人允许依照下列要求向出让人付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款:合同签署生效日30日内(即2023年4月19日以前,含当天,以银行盖章确定的结算时间为标准),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款。
(八)买受人需在按本合同规定结清本宗地所有转让合同款后,持合同规定和转让合同款交纳凭据等证明材料,申请办理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备案。
(九)买受人允许本合同项下土地工程项目在土地资源交货生效日9个月开工开发设计,在土地资源交货生效日30个月完工。买受人不可以按时动工,需提前30日向出让人明确提出延建申请办理,经出让人允许延建的,其工程竣工时长相对应延期,但延建时限不可超过一年。买受人不可以按时完工,需提前30日向出让人明确提出延建申请办理,经出让人允许延建的,其工程竣工时长相对应延期,但延建时限不可超过一年。
(十)买受人理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准时付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款。买受人不能及时付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的,自滞纳生效日,每天按诉讼时效付款账款的1‰向出让人交纳合同违约金,延期付汇超出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无法付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利终止合同,买受人没有权利规定退还订金,出让人同时可要求买受人赔偿责任。
(十一)因执行合同规定产生异议,由异议双方协商一致处理,协商未果的,按照约定的方式解决:依法对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项下土地转让计划方案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准许,合同规定自双方签订生效日起效。
三、竞价土地使用权证事宜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竞拍的土地资源土地拟用以打造出食品冷链智慧港新项目(智慧冷链产业基地)。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将立足于广州市,环顾深圳东进战略,以食品冷链为企业发展关键,连通行业产业链,基本建设中国集食品类展贸买卖、智慧冷链、招商引资、科技创新卵化、产融结合、购物体验、文化推广为一体的智能化食品冷链综合体。此次标底土地上筹建智慧冷链产业基地,此项目是食品冷链智慧港工程项目的产业链关键。智慧冷链基地项目应该是广弘控股已有的冷冻品交易市场开展商圈优化升级,完成商业运营模式发展趋势重新出发。
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簿文档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弘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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