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号:000750股票简称:国海证券公示序号:2023-09
债卷编码:115109债卷通称:20国海C1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0年3月23日发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证劵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下称“20国海C1”或“今天债卷”,债卷编码115109)。今天债卷将在2023年3月23日付款2022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2日期内利息及今天债卷本金。此次利息兑现的债权登记日为2023年3月22日,凡是在2023年3月22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整体今天债券投资者具有此次兑现的本金利息。为保证利息兑现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今天债卷基本概况
1.债卷名字: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证劵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
2.债卷通称:20国海C1
3.债卷编码:115109
4.发售总金额:rmb12.00亿人民币
5.发行方式:非公开方法发售
6.发售目标:合乎《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并且不超出200名。
7.存续期限:今天债券期限为3年
8.息票率:今天债券息票率4.30%
9.计算利息时限:今天债券计算利息时限自2020年3月23日起止2023年3月22日止。
10.计息方式及等额本息还款方法:今天债卷选用单利按年计算利息,不计入利滚利。每一年还息一次,期满一次到期还本,最后一期贷款利息随本金兑现一起付款。本年度还息账款自还息之日起不另计贷款利息,本钱自本金兑现之日起不另计贷款利息。
11.起息日:2020年3月23日
12.还息日:今天债券还息日是自2021年至2023年每一年的3月23日。上述情况时间如遇到国家法定假日或休息天,则还息顺延到下一个交易日,延期期内不另计算利息。
13.本钱兑现日:今天债券兑现日是2023年3月23日。上述情况时间如遇到国家法定假日或休息天,则兑现顺延到下一个交易日,延期期内不另计算利息。
14.信用等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估,企业的核心信誉等级为AAA,今天债券信誉等级为AA+。
15.贷款担保状况:今天债卷无抵押。
16.次级线圈条文:今天债卷本金利息的清偿顺序在发行人的一般债以后;今天债卷与外国投资者早已公开发行的别的次级线圈负债处于同一清偿顺序;除非是外国投资者毕业、破产倒闭或结算,投资人无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加快还款今天债卷本金。
17.受托管理人:申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税收提醒:依据国家相关税收法规、法规的规定,投资人项目投资今天债卷所应缴纳的税金由股民担负。
19.今天债券登记、代理商债卷还息、兑现组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今天债卷利息兑付方案
今天债卷“20国海C1”息票率为4.30%,每手(颜值1,000元)今天债卷此次利息兑现总金额rmb1,043.00元(价税合计),缴税后本人、证券基金债券投资者每手具体所取得的利息兑现总金额rmb1,034.40元,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每手具体所取得的利息兑现总金额rmb1,043.00元。
三、债权登记日、利息兑现日与挂牌日
1.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2023年3月22日
2.利息兑现日:2023年3月23日
3.挂牌日:2023年3月23日
四、公司债券利息兑现目标
此次利息兑现对象是:截止到2023年3月22日(债权登记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清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整体债券投资者。
五、公司债券利息兑现方式
我们公司将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展今天债券本金兑现。依据我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递交的授权委托债卷利息兑现申请办理,本公司将在今天债卷利息兑现日2个交易日内前把今天债卷利息兑现资产全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接到账款后,根据资金清算系统会今天债卷此次利息兑现资产划交给对应的利息兑现营业网点(由债券投资者指定证劵公司业务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承认的其他机构)。
如我们公司未按时发放将当期债卷利息兑现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停止此次授权委托债卷利息兑现服务项目,后面今天债券本金兑现全部由我们公司自行负责申请办理。
如我们公司自主申请办理今天债券本金兑现工作中,本公司将在进行线下兑现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给予债卷撤出备案材料并办理撤出登记。
六、挂牌分配
今天债卷将在2023年3月23日挂牌,债卷最后交易日为到期还款日前一交易日,今天债卷将在2023年3月22日收盘之后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终止交易。
七、有关此次利息兑现目标交纳公司HYPERLINK"http://money.163.com/keywords/5/3/503a52385229606f/1.html"企业所得税的解释
1.自己交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解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和文件信息要求,今天债卷本人(包含证券基金)债卷持有人应交纳公司债券利息个税,缴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612号)要求,今天债券利息个税统一由相关利息兑现营业网点向债券投资者付款利息时承担代收代缴,就近进库。
2.非居民企业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解释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示2021年34号)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止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企业项目投资地区证券市场所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缴所得税和增值税。以上暂免征缴所得税的范畴不包含境外企业在境内设立组织、场地所取得的与这家机构、地方有具体关联的债券利息。
3.别的债卷持有人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解释。对于一般债卷持有人,其债卷利息所得税自主交纳。
八、资询联系电话
1.外国投资者: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何春梅
资询详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46号国海商务大厦
邮编:530028
资询手机联系人:李德平明
热线电话:0771-5510626
传真电话:0771-5539055
2.受托管理人:申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资询手机联系人:任鹏、樊英瑛
热线电话:18938886668
传真电话:021-20639696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50证券简称:国海证券公示序号:2023-1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未涉及到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举办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3月21日在下午14:00。
2.网上投票时长:网络投票系统包含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http://wltp.cninfo.com.cn)。
(1)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
(2)通过网络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早上09:15至在下午15:00。
(二)举办地址:南宁滨湖路46号国海商务大厦1楼会议厅。
(三)举办方法:当场网络投票与网络投票紧密结合。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节目主持人:何春梅老总。
(六)大会的举办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总共52人,意味着股权1,666,669,126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0.6118%。在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共2人,意味着股权1,499,497,203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7.5414%;根据网上投票股东共50人,意味着股权167,171,923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0705%。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意味着股权167,171,923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0705%。
(八)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以及公司聘用的记录侓师参加了此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此次股东会。
二、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一)此次股东会提案选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大会以记名投票的形式,对会议议案展开了投票选举。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419,541,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4.8928%;抵制8,713,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9709%;放弃13,866,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1363%。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144,59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86.4930%;抵制8,713,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2125%;放弃13,866,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8.2945%。
本提案由股东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由参加股东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左右根据。
参会的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状况: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一)法律事务所名字:上海市上正佛山法律事务所
(二)侓师名字:李迎战、杨涵
(三)总结性建议:此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出席本次股东会工作的人员资质与会议召集人资格、此次股东会的决议事宜及决议程序流程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上投票实施办法》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的会议表决结论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各类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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