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2;200012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公示序号:2023-006
债卷编码:149079债卷通称:20南玻01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深圳冠隆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一致。
我国南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近期接到深圳冠隆运输有限公司(下称“冠隆货运物流”)的《告知函》,获知冠隆货运物流于2023年3月17日根据深圳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形式加持公司股权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2%。此次增持股份的均价为6.62元/股,加持资金来源为自筹经费。与此同时,冠隆货运物流拟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规则的形式始行公示公布生效日三个交易时间后六个月内加持企业无尽售商品流通A股股权,加持不得低于企业总股本的5%,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6.26%。以上公司股东所提供的网站公告详细附后《告知函》。
其他一些表明及风险防范
1、以上股东加持个人行为不会造成企业股份遍布不具有企业上市条件,对公司治理不容易产生不利影响。
2、企业将持续关注冠隆货运物流持有公司股权后续变化趋势,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用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
3、公司在2023年3月19日13:53接到冠隆货运物流发送的《告知函》;2023年3月20日12:41冠隆货运物流因具体内容调节发过来系统重装后的《告知函》。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标准在核查以上《告知函》之后发现冠隆物流运输增持计划缺乏加持总数或金额的低限等关键要素,公司在2023年3月20日19:45向冠隆货运物流传出《询问函》,规定冠隆货运物流依据管控标准确定及填补以下几点:(1)方案加持行为主体在此次公示前6个月高管增持状况(若有),包含减股票数、价格等。(2)此次拟增持股份的总数或额度。请冠隆货运物流明确规定拟增持股份总数或金额的低限或区段范畴,且低限不可为零。区段范畴必须具备合理化,且限制不可超过低限的1倍。(3)此次增持股份存不存在锁定安排。如存有,请说明锁住时限。
2023年3月21日17:42冠隆货运物流就企业的《询问函》发来填补及系统重装后的《告知函》,详细公示后配件具体内容。
4、企业没有收到冠隆货运物流将于以上执行时间内进行增持计划的书面承诺,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企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相关企业的全部信息都以企业在相关特定新闻媒体发表的公告内容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公司新闻,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我国南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