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达到投资人的投资理财要求,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决定自2023年3月23日起,调节本集团旗下一部分股票基金在多个基金代销机构(含销售中心与电子交易系统,相同)的每笔最少申购金额、每笔最少增加申购金额,详情如下:
一、可用股票基金
二、调整方案
自2023年3月23日起,根据我们公司销售组织及其它销售机构的首次申购单笔最少总金额rmb10元(含申购费,相同),增加申购单笔最少额度rmb10元。利润分配转市场份额时,不会受到最少申购金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少申购金额及买卖极差有所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项目要求为标准,但仍然不能低于以上股票基金法律条文所规定的最少申购金额。
三、重要提醒
1、以上认购业务流程包含一般认购业务流程、变换转到业务及定期定额投资认购业务流程。
2、本公告只对调节以上股票基金在基金代销机构以及公司销售机构每笔最少申购金额及其每笔最少增加申购金额相关事项给予表明,投资人欲了解资管产品的具体情况,请认真阅读以上基金的基金合同书、募集说明书、产品信息概述等法律条文。
3、投资者可以根据下列方式资询相关情况: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2186
网址:www.avicfund.cn
风险防范:基金托管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确保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会确保最少盈利。投资人投向以上股票基金时要仔细阅读以上基金的基金合同书、募集说明书、股票基金产品信息概述等相关资料。欢迎投资人注意创业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我们公司。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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