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1证券简称:英特集团公示序号:2023-020
债卷编码:127028债卷通称:因特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资基本概况
浙江省因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英特集团”)于2023年2月27日接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309号),审批公司向浙江省康恩贝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康恩贝”)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得超过4亿人民币。
此次募集配套资金选用向指定投资人公开发行的方法,向康恩贝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48,899,755股,发行价为8.18元/股,募资总额为399,999,995.90元,扣减与发售相关费用(未税)rmb4,858,437.95元,募资净收益为人民币395,141,557.95元。以上资产已经在2023年3月17日所有及时,早已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检审并提交了《验资报告》(海康验字[2023]000118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监管协议签定状况
为加强企业募资的储放、应用及管理,切实保护债权人权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在2023年3月7日召开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前不久,公司和中行杭州城东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浙江英特药业有限公司、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羊坝头分行及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对募资的存储和应用执行专用账户管理方法。募资专用账户设立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资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一)企业(招标方)与中行杭州城东支行(承包方)及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关键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方已经在承包方设立募资重点帐户(下称专用账户),账户为400082508046,截至2023年_3_月_21_日,专用账户账户余额为395,471,694.01元。该专用账户仅限于招标方付款现金对价、付款交易税费与中介服务费、招标方补充流动资金和清偿债务等项目的募资的存储和应用,不可以作为别的主要用途。
2、双方理应一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3、丙方做为甲方保荐代表人/税务顾问,应依据相关规定特定保荐代表人/主办者或者其它工作人员对招标方募集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管。丙方应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招标方制定的募资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用现场勘察、书面形式咨询等形式履行其决定权。甲方和乙方理应相互配合丙方调查分析与查看。丙方半年对招标方募资的放置和应用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4、招标方受权丙方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者郑瓅、熊兴华随时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复制招标方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承包方应当立即、精确、全面地向给予所需要的相关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者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丙方指定别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和介绍信。
5、承包方分月(每个月20日前)向甲方出示银行对账单,并密送丙方。承包方理应确保银行对账单具体内容真正、精确、详细。
6、招标方一次或是十二个月内总计从专用账户中取出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是募资净收益的20%的,承包方应当立即以发传真方法通告丙方,并提供专用账户的开支明细。
7、丙方有权利根据相关要求拆换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者。丙方拆换保荐代表人/主办者的,理应将这些证明材料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与此同时按本协议书第十三条的需求书面形式通知拆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者的联系电话。拆换保荐代表人/主办者不受影响本协议法律效力。
8、承包方连续三次未能及时向丙方出示银行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告专用账户超大金额取出状况,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调研专用账户情况的,招标方或是丙方有权要求招标方单方停止本协议并销户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者其法定代理人签定加盖分别公司公章生效日起效,至专用账户资产所有开支结束并按规定注销生效日无效。
丙方责任至持续督导期完毕之时,即2024年12月31日消除。
10、假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一切要求而给方经济损失,违约方需承担所产生的一切义务,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因而而遭到中的所有损害和成本。
11、本协议项下所形成的或者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异议,首先应该在异议多方中间协商处理。假如协商处理不了,多方均有权向杭州仲裁联合会报请诉讼,可用该联合会那时候高效的仲裁规则,法院裁判是终结的,对本协议多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企业(招标方一)与浙江英特药业有限公司(招标方二,“招标方一”与“招标方二”下列统称“招标方”)、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羊坝头分行(承包方)及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关键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方二已经在承包方设立募资重点帐户(下称专用账户),账户为1202021019900083354,截至2023年_3_月_21_日,专用账户账户余额为0.00元。该专用账户仅限于招标方二补充流动资金和清偿债务等项目的募资的存储和应用,不可以作为别的主要用途。
2、双方理应一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3、丙方做为招标方一的保荐代表人/税务顾问,应依据相关规定特定保荐代表人/主办者或者其它工作人员对招标方募集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管。丙方应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招标方制定的募资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用现场勘察、书面形式咨询等形式履行其决定权。甲方和乙方理应相互配合丙方调查分析与查看。丙方半年对招标方募资的放置和应用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4、招标方受权丙方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者郑瓅、熊兴华随时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复制招标方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承包方应当立即、精确、全面地向给予所需要的相关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者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丙方指定别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和介绍信。
5、承包方分月(每个月20日前)向甲方二出示银行对账单,并密送丙方。承包方理应确保银行对账单具体内容真正、精确、详细。
6、招标方二一次或是十二个月内总计从专用账户中取出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是募资净收益的20%的,承包方应当立即以发传真方法通告丙方,并提供专用账户的开支明细。
7、丙方有权利根据相关要求拆换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者。丙方拆换保荐代表人/主办者的,理应将这些证明材料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与此同时按本协议书第十三条的需求书面形式通知拆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者的联系电话。拆换保荐代表人/主办者不受影响本协议法律效力。
8、承包方连续三次未能及时向丙方出示银行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告专用账户超大金额取出状况,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调研专用账户情况的,招标方或是丙方有权要求招标方单方停止本协议并销户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多方法定代表人者其法定代理人签定加盖分别公司公章生效日起效,至专用账户资产所有开支结束并按规定注销生效日无效。
丙方责任至持续督导期完毕之时,即2024年12月31日消除。
10、假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一切要求而给方经济损失,违约方需承担所产生的一切义务,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因而而遭到中的所有损害和成本。
11、本协议项下所形成的或者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异议,首先应该在异议多方中间协商处理。假如协商处理不了,多方均有权向杭州仲裁联合会报请诉讼,可用该联合会那时候高效的仲裁规则,法院裁判是终结的,对本协议多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备查簿文档
1、《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因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11证券简称:英特集团公示序号:2023-021
债卷编码:127028债卷通称:因特可转债
浙江省因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公布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募集配套资金发售状况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21日,浙江省因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募集配套资金(下称“本次发行”)包销汇报总结及有关材料早已深圳交易所办理备案根据,企业将尽快申请办理本次发行新增加股份的备案代管事宜。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发售文档已经在同一天公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烦请投资人留意查看。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因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3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