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于2023年3月17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通讯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任命赖晓晶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任命赖晓晶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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