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莉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需遵照真正、精确、详细、立即、公平公正五大基本准则,其实是对股东权利的维护,都是金融市场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但是,在具体的在实践中,依然存在某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反以上标准。
因合理布局钙钛矿电池而股票价格疯涨的奥联电子,在回应交易所问询函时指出:企业合作者胥明军曾“具体指导京能清能院550×650mm钙钛矿电池部件中试线高效率工程验收合格,最大验证高效率做到16.8%”。
恰好是这一份回应公示,让该企业卷入了一场“舆情危机”。
在笔者看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当“言出必行”。
言,代表着上市企业需要对投资人重视的层面,例如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发展战略规划、境外投资、股东情况等及时公布,为投资者管理决策提供参考。
信,要求的是上市企业保证信披的“真正”“精确”“详细”,信息公开要“可以信赖”。
全面注册制已按住“启动按钮”。中国证监会表明,将始终坚持信息公开为基础,将审核制中的发行条件尽量转化为信息公开规定。这就意味着在全面注册制下,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规定更为严格,上市企业违反规定成本费将进一步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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