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与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人民政府签订合同
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协议仍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才能生效。如果审查失败,该协议有无效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述
2023年3月14日,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阳亭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阳亭镇人民政府)在北京签订了《山东省中关村医药产业园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的战略布局,为了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和仓储能力,公司预计投资约2.6亿元,计划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阳亭镇建设固体制剂车间、原料药车间、仓库等建筑及配套设施,主要从事高血压和糖尿病药物的生产。资金来源主要是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主要是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将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程序获得项目相关用地,以确保上述投资项目的用地需求。
经与阳亭镇人民政府协商,阳亭镇人民政府同意对公司在阳亭镇投资建设的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为明确规划建设内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同意签署合作协议。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项目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对方名称: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贾存峰
对方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羊亭村
与公司关系:无关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人民政府
乙方: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规划总面积约71亩(具体位置范围以甲方出具的征地红线图为准),位于阳亭镇华素制药产业园北侧和阳亭河一期公园南侧。项目总投资约2.6亿元。计划新建固体制剂车间、原料药车间、仓库等建筑及配套设施,主要从事高血压、糖尿病药物的生产。乙方项目全部生产后,预计年产值10亿元,全口径税收1.5亿元。
(三)项目建设进度
1、甲方负责“七通一平”(七通:道路、供水、排水、电、供热、通信、网络;一平:场地平整)标准,“七通”管道连接到项目用地红线边缘。
2、乙方项目建设应符合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亩产效益”评价的要求。
3、乙方自本合作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必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预审,满足征地即开工条件,并在3年内竣工投产。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协助办理项目用地征收前期相关手续;
2、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招标、项目立项、规划等相关手续;
3、确保乙方施工临时用水、用电,但费用由乙方负责,价格按威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4、有权监督、检查和监督乙方的施工进度;
5、乙方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当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给予乙方支持,并积极协助乙方争取市级以上政策支持。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的规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时支付总交易价款,办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相应手续;
2、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亩产效益”评价改革的有关文件要求,确保工厂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符合要求,投资强度不低于360万/亩(约5400元/平方米)、每亩年度用地税不低于20万元;
3、确保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要求使用项目建设用地。如需改变土地使用,必须经甲方和规划部门同意;
4、确保项目符合统一规划和环保要求,并配合甲方完成相关考核任务;
5、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开工施工进度。
(6)协议的生效和补充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乙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扩建项目的投资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提高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项目的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增加相关交易和银行间竞争,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由于项目建设仍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考虑到项目建成后生产、市场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项目不会在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仍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才能生效。如果审查失败,该协议有无效的风险。
2、本投资项目是公司长期发展的投资。考虑到投资是通过购买新厂房的方式实施的,建设周期长,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投资协议涉及的项目用地,应当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正常规定的土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者上市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交易价格和取得时间仍不确定;公司将根据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进一步跟踪协议的后续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和投资项目的产值只是双方在当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计算的估计数量。如果公司未来的业务或战略规划进行调整,估计数量可能会发生变化。投资金额和预期产值并不意味着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也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5、投资项目的后续实施仍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环境评价审批、施工许可证等预审批工作。如果由于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的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暂停或终止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与威海市环翠区阳亭镇人民政府签订。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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