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环保”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000万股(A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2]2677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国泰环保”,股票代码为“301203”。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下发行”)进行线下询价配售,并在线向持有深圳市场的投资者进行非限售A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600元.13元/股。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量为300万股,占发行量的150万股.00%。
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最高报价后公开发行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价格,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国信证券国泰环保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泰环保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200万股,初始预期认购差额将回拨至线下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00万股,占发行总数的100万股.00%,100万股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回拨到线下发行。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调整后的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29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总发行量的71股.67%;网上初始发行量为51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总发行量的280万股.33%。
根据《杭州国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发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8、302.42500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公开发行20只股票%(360万股)从线下回拨到网上。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930万股,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总发行量为510万股.67%;网上最终发行量为870万股,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本次发行总量为480万股.33%。回拨后,网上定价发行的中奖率为0.0205467963%。
2023年3月28日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支付工作(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1.新股认购统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发起人(主承销商)对网上和线下新股认购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
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最高报价后公开发行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最终战略分配数量为200万股,占发行股份数量的100万股.00%。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只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没有其他战略投资者。
战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汇入发起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发行人、发起人(主承销商)与战略投资者签订的战略配售协议的有关协议,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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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股票):8,206,673
2、网上投资者认购的金额(元):378,573,825.49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票):493,327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2,757,174.51
(3)线下新股认购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推荐线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处理表》文件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线下认购后支付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实和确认,其中11个被中国证券业协会暂停创业板。IPO线下配售对象资格,对已支付的10个配售对象和未支付的1个配售对象不予最终配售,相应的股份数量为3,732股,对应金额172,157.16元,相应股份计入线下投资者无效认购总额。其余5、754个配售对象按照《杭州国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认购款,总认购金额为9、296、268股。
1、网下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股票):9,296,268
2、线下投资者支付认购金额(元):428,836,842.84
3、线下投资者无效认购数量(股票):3,732
4、线下投资者无效认购金额(元):172,157.16
无效认购的线下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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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线下比例限制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其股份数量为10%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股票无限期出售;10%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线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932、306股,占线下发行总量的10%.02%,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6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和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的数量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股份的数量为497059股,承销金额为22、929和331.67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总数占发行总数的2%.49%。
2023年3月30日(T+4日),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线下、线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起人承销费后分配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并将包销股份登记为发起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6606.四十万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4,386.79万元;
2、审计验资费用:1,303.87万元;
3、律师费用:528.30万元;
4、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53.77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33.66万元。
注1:发行费用包括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注2:上述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差异较小,四舍五入。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您对本公告公布的发行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22940052
发行人:杭州国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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