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580 公司简称:恒盛能源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的全文。为了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该去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计划或公积金转股本计划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股本计划的议案》,拟以公司股权分配登记日总股本为基础,每10股发现金股利6.00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股4股。上述利润分配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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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南》(2012年修订),公司行业为“电力、热生产供应行业”(分类代码:D44),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B/4754-2017),公司所在行业为“电、热、气、水生产供应行业”(分类代码:D44)中的“热电联产”(分类代码:D4412)。热电联产,简称CHP(Combined Heat and Power),是指同一电厂加热发电的生产模式。发电厂不仅生产电能,还利用汽轮发电机作为蒸汽为用户加热。热电联产具有节能、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供电等综合效益。
(一)主营业务
公司在规划的供热区域从事热电联产业务,主要产品为蒸汽和电力。其中,生产的蒸汽主要供应给造纸、纺织印染、食品乳制品、家居制造等企业。生产的电力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终端电力用户。
(二)商业模式
热电联产企业通常采用“以销定热、以热定电”的经营模式,即在优先保证园区供热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锅炉和汽轮机组的配置和运行负荷。锅炉生产的蒸汽促进汽轮机的发电,发电后的蒸汽用于加热。
1、采购模式
(1)煤炭采购
煤炭是公司燃煤热电联产的主要原料,公司物资采购部主要负责组织煤炭采购。报告期内,公司一般每月购买一到两次,库存会根据煤炭价格趋势适当增减,一般至少储备半个月的煤炭库存。根据采购计划,公司以秦皇岛港发布的5万卡动力煤市场价格为参考,询问供应商供应实力好、信誉好,供应商报价为煤炭离岸清算价格、煤炭运输费、港口杂费、合理利润等总价格,公司通过比较供应商报价确定最终供应商,并与最终供应商签订煤炭采购合同,煤炭数量以供应商送货过磅为准,热值、硫含量、水分等参数指标是否符合合同质量要求,验收合格后入库,按双方确认的检验结果结算。
(2)生物质采购
恒信电力生物质发电子公司的主要燃料包括农林三剩物和次小工资。生物质燃料主要来自龙游县及周边50公里范围内的农林废弃物。生物质燃料验收的重点是检验水、杂质等参数指标是否符合生物质燃料验收标准。生物质燃料由供应商送到工厂进行磅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储存的燃料应通过烤箱进行水检验。如果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原材料中混合了杂质,杂质的重量应按照公司的验收标准扣除。公司与供应商结算,扣除水和杂质后的净重。
2、生产模式
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蒸汽和电力的过程为热电联合生产过程,主要按照“热固定电”的原则生产,其中恒信电力主要为发电和供热,恒信电力供热主要用于峰值调整和应急补充。除全厂停炉维修等原因外,公司24小时不间断通过锅炉燃烧生产蒸汽,通过蒸汽驱动汽轮发电机组发电并输送到国家电网,发电后的蒸汽通过加热管网输送给客户。
3、销售模式
(1)蒸汽销售
在现有热管网的覆盖范围内,公司生产的蒸汽主要供应给造纸、纺织印染、家居制造、食品乳制品等热企业,因此蒸汽销售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符合产业政策的新热企业应当向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汽车使用。经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公司热网部负责与客户进行早期沟通,确定客户的汽车使用需求和参数。公司一般与客户签订有效期为5年的热网汽车供应协议,客户支付押金接口保证金(接口保证金不超过5年),保证金金额根据汽车消耗量和与主管网络的距离与客户协商确定;客户支付保证金后,公司聘请设计施工单位进行配套管网设计施工,管网施工周期一般为3个月,蒸汽流量计量装置和流量无线监控装置安装在客户厂区;管网施工验收合格后,公司可开始向客户提供蒸汽。供应汽车后,客户基本上与公司建立了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
蒸汽销售由客户蒸汽入口的流量计量装置实时计算。客户蒸汽成本一般按月结算。每月26日或次月1日,公司和客户共同抄表确认为结算依据,客户一般在公司提供的信用期内支付。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热网预付系统,并正在积极向客户推广预付购买和使用蒸汽。
报告期内,公司蒸汽销售价格采用煤热联动的市场化定价机制。
(2)电力销售
《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号)、《可再生能源发电综合保障收购管理办法》(发展改革能源[2016]号。625)明确,国家电网按照“热定电”原则优先收购热电联产机组发电;生物质能等发电项目暂时不参与市场竞争,上网电力由国家电网全额收购。因此,公司和恒信电力的发电量不参与市场竞争,由国家电网全额收购。
公司和恒信电力分别与国家电网签订了并网调度协议和销售电力合同。除自用外,生产的所有电力均纳入国家电网,销售给国家电网,然后由国家电网销售给电力终端用户。公司和国家电网一般以月为结算期,双方以设置在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买卖双方产权分界点)的电表计量的电源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结算。
(3)产品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
公司是园区内最早投入运营的区域性公共热电联产企业,也是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北地区唯一的集中供热企业。在该地区形成了较强的区域排他性优势,行业竞争力较低。目前,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北地区的用热企业基本上是公司的下游客户,客户资源丰富。维达纸业、华邦公司、凯丰公司的主要客户在造纸行业都有一定的知名度,蒸汽需求稳定,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根据《浙江省发改委关于龙游县集中供热规划(2018~2030年)批准》(浙江省发改能源[2019]371号)热负荷预测,浙江省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北地区中期至2025年平均热负荷将达到804t/h,从远期到2030年,平均热负荷将达到925t/h。浙江恒信电力有限公司子公司《建设无废物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已获得龙游县发改局批准的《浙江恒信电力有限公司建设无废物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批准》(龙发展改革〔2022〕203号)和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浙江恒信电力有限公司建设无废物城市配套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查意见》(衢州环龙建〔2022〕67号)。该项目分为二期,一期项目正在积极推进,预计2023年12月完工,供热发电。该项目分为二期,一期项目正在积极推进,预计将于2023年12月完成供热发电。公司将充分利用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的产业集群优势,未来集中供热业务仍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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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货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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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披露定期报告数据的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和年度报告披露前一个月底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和前一个月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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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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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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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和前10名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根据重要性原则,公司应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影响,预计未来将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的领导下,公司坚持“安全稳定、环保经济、高效节能”的宗旨,全面做好生产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运行,降低成本,促进服务。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7、132、358.48元,同比增长15.12%,净利润137、753、662.46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50元,379元,506.71元,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96、432、271.55元,同比增长4.55%,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885、233、858.90元,同比增长4.49%。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有退市风险警告或终止上市的,应当披露退市风险警告或者终止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2
恒盛能源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28日,恒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6日送达董事。7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表决,7名董事实际参加了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余国旭先生主持。会议成员为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16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证券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编制了企业会计准则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公平反映了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标准审计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恒盛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恒盛能源有限公司年报摘要。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仍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股本计划的议案》
公司计划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6.00元现金红利(含税),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换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万股,计算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2万元(含税)。公司今年的现金分红比例为87.11%;资本公积金转为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2.8万股。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恒盛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股本计划公告》。
如果公司总股本自本计划披露之日起至股权分配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化,公司计划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恒盛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使用专项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恒盛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2022年恒盛能源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恒盛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审计服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准,因此公司计划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恒盛能源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机构的公告。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提前审核了此事,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恒盛能源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国旭、余恒、余杜康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提前审核了此事,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公司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董事管理职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和行业和地区工资水平,经公司董事会工资考核委员会确认,2023年公司董事工资计划为: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工作,根据公司工资管理制度获得相应的工资,未领取董事职位报酬;未在公司工作的董事不领取工资。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税前6万元/年。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2023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计划是基本年薪和绩效工资的总和。基本年薪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工资等因素,不进行评估,按月支付。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公司目标完成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并按月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恒和徐洁芬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期的议案》
为满足部分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需求,实现有效筹集资金,需要通过银行融资,公司计划为浙江恒信电力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恒盛能源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期公告。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计划于2023年4月19日13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在浙江省龙游经济开发区兴北路10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恒盛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网上公告附件
(一)恒盛能源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恒盛能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三)《恒盛能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5
恒盛能源有限公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续聘
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恒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续聘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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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护投资者的能力
去年年底,天健累计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提到,职业保险的购买符合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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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督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近三年来,员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1次,自律监督措施2次,纪律处分3次。他们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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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近三年无刑事处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自律监督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说明
天健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审计公司的财务状况。天健在证券服务方面有经验。续聘审计机构及其员工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不可能影响独立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审计收费
天健作为公司2022年的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47万元,内部控制报告费用8万元。年度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费用由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协商确定。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后,公司管理层将根据2023年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合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具备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建议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对2022年财务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客观公正,满足2022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更新天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审计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天健是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对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客观公正,满足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2023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更新天健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更新天健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续聘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聘期为一年。
特此公告。
三、网上公告附件
(一)恒盛能源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四)《恒盛能源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恒盛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6
2022年恒盛能源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股本计划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 每股转换比例:资本公积金每股转换0.4股
● 利润分配以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础,具体日期在股权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股权分配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计划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布具体调整情况。
1.利润分配计划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恒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137、753、662.46元,其中上市公司净利润为137、753、662.46元。2022年母公司净利润为125、274、834.66元,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2、527、483.47元后,减去2022年向全体股东分配的2021年现金股利1万元,加上去年结转的175、545、786.93元,累计可分配利润为188、293元。138.1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计划在2022年实施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基数分配利润。经董事会决议,公司计划在2022年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基础上分配利润。利润分配计划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计划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为2万股,计算发行现金红利总额为12万元(含税)。今年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7.11%。
以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础,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增加4股,不发送红股。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万股,计算8万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8万股。
利润分配计划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的利润将结转到下一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分配登记之日起,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计划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二是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换计划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考虑了公司2022年的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资本需求等因素,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决策程序、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股本计划,并同意将该计划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换计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规划和实际资本需求、长期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计划考虑了公司的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产业规划项目的资本需求,确保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给股东带来长期回报,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股本事项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本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股本计划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请注意投资风险。
(3)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股本转换不会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和持股比例产生实质性影响。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股本转换计划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稀释。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8
恒盛能源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4月19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4月19日 13点00分
地点:恒盛能源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4月19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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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没有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
4、无关联股东回避投票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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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有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2、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代表法定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加盖法定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定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和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当持有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明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当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参与者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5、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3年4月18日 15:00 前送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确认。
注:所有原件均需复印件,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证件。
(2)2023年4月18日上午登记时间: 9:30-11:00;下午 13:00-15:00
(3)注册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徐洁芬: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经济开发区兴北路 10 号 联系电话:0570-7258066 传真:0570-7258680 邮政编码:324400
(2)会议费: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安排自己的住宿和交通,并自行承担费用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盛能源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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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3
恒盛能源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 召开监事会会议
2023年3月28日,恒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8日送达监事。本次会议应有3名监事参加表决,3名监事实际参加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跃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公平反映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查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编制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
4.监事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编制错误或遗漏。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恒盛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恒盛能源有限公司年报摘要。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股本计划的议案》
公司计划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6.00元现金红利(含税),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换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万股,计算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2万元(含税)。公司今年的现金分红比例为87.11%;资本公积金转为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2.8万股。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恒盛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股本计划公告》。
如果公司总股本自本计划披露之日起至股权分配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化,公司计划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恒盛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使用专项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2022年恒盛能源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审计服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准,因此公司计划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恒盛能源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机构的公告。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恒盛能源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公告。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公司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监事管理职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和行业和地区的工资水平,2023年公司监事工资计划为:公司监事根据公司工作,根据公司工资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工资,不得领取监事工资;不在公司工作的监事不得领取工资。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期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浙江恒信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电力”)的资本需求,公司计划为恒信电力向银行申请的综合信贷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2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恒盛能源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期公告。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网上公告附件
(一)恒盛能源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4
2022年恒盛能源有限公司
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恒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盛能源”)对2022年募集资金的储存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恒盛能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1〕2384号),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将线下询价配售与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公众投资者在线定价发行相结合,向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8.38元,共募集资金419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2.935.38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424.5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8.964.62万元。2021年8月13日,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此外,与发行股权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如网上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在筹集资金到位前预付保荐费424.53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36.42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实,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资)〔2021〕450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下转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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