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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的》〈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财会[2022]31号),自2023年1月1日起,规定了“与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对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应当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解释第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早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与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企业合并或交易不影响会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损失)、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个人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初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因固定资产有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不适用。、第十三条关于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豁免的初步确认。企业因资产和负债初始确认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的有关规定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对发行人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企业(指发行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报告等规定分类为股权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股权工具的永久债务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息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股利所得税的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一致的会计处理方式,将股利所得税的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包括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分配的利润来自以前确认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授予股权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取得的服务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同时,在修改日确认的债务中终止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也适用于修改等待期结束后发生的情况。上述规定也适用于等待期结束后的修改。因修改延长或缩短等待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取消现金结算股份支付,授予股权结算股份支付,在授予股权工具日用于取代现金结算股份支付(因不符合可行权条件而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标准解释第16号的上述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自2023年1月1日起,公司实施标准解释了第16号“与单笔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标准解释第16号公布之日起,执行“关于发行人(指企业)对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前一年的可追溯性调整,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应当按照财政部修订的有关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修订不影响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不损害公司和中小型投资者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的有关会计准则执行。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会计准则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实施可以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事项的决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可以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不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不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利润,也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吉祥股份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锦州吉祥钼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锦州吉祥钼业有限公司
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续聘公司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型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路16号院7号楼1101号、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72人,注册会计师1603人,签署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00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营业收入30.98亿元,其中审计营业收入27.51亿元,证券营业收入12.36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4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审计费5.1亿元,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保护投资者的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7元 1亿元。购买职业保险符合有关规定。近三年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因与执业行为有关的民事诉讼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督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近三年,88名员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督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注:最近三年完整的自然年度和当年,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金于2015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8月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8月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了7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签名:江孟斌于201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5月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了两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张新发,199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审计,2018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从事审计,近三年承担或审核的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有5份以上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近三年无刑事处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自律监督措施、纪律处分。
近三年来,项目合伙人赵金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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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审查员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独立要求。
4、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审计费用参照同一行业收费水平,结合审计服务的性质、简化程度等因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资格证书、机构和项目成员的相关信息,并跟踪总结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的审计工作,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诚信良好,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标准和职业道德,完成公司委托的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业务。其专业能力可以满足公司的审计需要。建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平的审计标准和职业道德,完成公司委托的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业务。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2023年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2、同意董事会关于2023年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锦州吉祥钼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锦州吉祥钼业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4月19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4月1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锦州吉祥钼业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4月19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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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中国证券报》2023年3月30日发表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避免表决的相关股东名称:宁波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杨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的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他们有多个股东账户,他们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份的任何股东账户参与在线投票。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或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一类别,已分别投票表决。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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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1. 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证券账户卡。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凭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登记。
3. 股东可以通过信件或传真登记。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件编辑、联系电话、身份证、股东账户复印件必须写在信件或传真上。2023年4月18日17日,上述登记资料:00前到达公司投资证券部。来信请发: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锦州吉祥钼业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邮编:121209(请注明“锦州吉祥钼业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注册时间:2023年4月17日和4月18日:00一12:00、13:00一17:00。注册地点:锦州吉祥钼业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 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公证,并与上述登记程序所需的文件一起提交公司。
5. 参加会议登记不是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
邮政编码:121209
电话:0416-5086125
传真:0416-5086158
联系人:张涛、王伟超
2. 股东大会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自行承担交通、住宿等费用。
3. 发传真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4、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进行验证。
5、锦州吉祥钼业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备查文件目录
锦州吉祥钼业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锦州吉祥钼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锦州吉祥钼业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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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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