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3证券简称:壹石通公示序号: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安徽省壹石通原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原证券事务代表崔伟老先生因为工作岗位调动至控股子公司就职,辞去企业证券事务代表职位。董事会对崔伟老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阶段的辛苦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十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允许聘用陈帅老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发展证券事务代表,帮助董事长助理执行各类岗位职责,任职期自董事会表决通过日起至第三届股东会期满之日止。
陈帅老先生已经取得深圳交易所股东会秘书资格证书,尚未取得上海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东会秘书资格证书,已服务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董事长助理资质学习培训。陈帅老先生具有做好本职工作所需要理论知识、有关素养与工作经历,就职工作经历合乎出任上市企业证券事务代表的需求,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企业证券事务代表联系电话如下所示: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开发区金河路10号
邮编:233400
联系方式:0552-8220958
传真号码:0552-8599966
电子邮件:IR@estonegroup.com
特此公告。
安徽省壹石通原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2月22日
配件:陈帅老先生个人简历
陈帅,男,1988年6月出世,中国籍,本科文凭。2009年7月至2017年7月,任北京市瑞泽富沃航空航天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运营专员、董办主管;2017年8至2020年9月,任安徽地面园林景观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助理;2020年10月至2022年5月,任由和数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助理。2022年6月迄今,任安徽省壹石通原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劵负责人。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陈帅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不会有关联性,不会有遭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它相关部门惩罚或上海交易所惩罚的情况,不会有涉刑被司法部门立案调查或涉嫌违规违反规定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税务稽查的情况,亦并不是失信执行人,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条件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688733证券简称:壹石通公示序号:2023-004
安徽省壹石通原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部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举办状况
安徽省壹石通原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四次例会于2023年2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厅以当场和通信方式举办,会议报告于2023年2月16日以邮件方法传出。此次会议由企业监事长陈炳龙先生建议举办并组织,例会应参加公司监事3人,具体参加公司监事3人。此次会议的集结、举行和决议程序流程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整体公司监事对此次监事会会议提案展开了决议,经决议产生如下所示决定:
(一)表决通过《关于公司拟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签署共建联合实验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职工监事觉得:此次合同的签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益于充分运用协议书彼此之间的核心竞争优势,企业将借助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下称“中科大先研院”)强大的研发实力和平台资源,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同时公司的产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了中科大先研院的科研成果转化高效率,创造更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通过此次与中科大先研院共创“液体金属氧化物氢燃料电池联合实验室”,有利于企业不断提升SOC单充电电池及电堆标准化制取、功能测试、提升的能力,提升SOC项目研发的推进效率,加快SOC工程项目的产业发展过程。
此次约定书企业按本年度花费的经费预算资产,将增加企业在协议期限内每一年的研发支出,对企业本期业绩和经营情况不构成深远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允许公司和中科大先研院签定共创联合实验室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事宜。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2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签署共建联合实验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5)。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一致通过。
本提案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表决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职工监事觉得:此次一部分募投项目变动执行地址、提升实施主体并用募资向控股子公司贷款用以募投项目,是企业融合建设规划,为推进募投项目顺利推进、深入推进降低成本所做出的科学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的需求,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行产生不利影响,并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及其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允许此次有关一部分募投项目变动执行地址、提升实施主体并用募资向控股子公司贷款用以执行募投项目的事宜。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2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6)。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一致通过。
本提案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壹石通原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职工监事
2023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33证券简称:壹石通公示序号:2023-005
安徽省壹石通原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尖端技术
研究所签定共创联合实验室协议书
暨关联交易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安徽省壹石通原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壹石通”)拟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下称“中科大先研院”)合作共建“中科大先研院-壹石通固态金属氧化物氢燃料电池联合实验室”(下称“联合实验室”),并就得事宜签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建中科大先研院—壹石通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下称“协议书”),在五年协议书期限内,企业计划向联合实验室给予每一年不得少于200万余元、不得超过300万元研发费用,用以联合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日常运作,五年合计金额预估不少于1,000万余元、不得超过1,500万余元。该联合实验室负责人由董事、首席科学家夏德翔专家教授出任,而夏德翔专家教授对于该联合实验室的计划、新项目合理布局、科学研究人员分配等整体运营具备决定权,因而此次合同的签署组成关联方交易。
●本次交易未组成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执行不会有重要法律法规阻碍。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关联方交易相匹配额度及相关事宜在董事会的审批权内,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董、职工监事已就该事项发布了确立赞同的建议,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金证券”或“承销商”)对该事项出具了确立赞同的审查建议。
一、关联方交易简述
公司拟与中科大先研院签定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合作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协议有效期为五年),企业计划向联合实验室给予每一年不得少于200万余元、不得超过300万元研发费用,用以联合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日常运作,五年合计金额预估不少于1,000万余元、不得超过1,500万余元。该联合实验室负责人由董事、首席科学家夏德翔专家教授出任,而夏德翔专家教授对于该联合实验室的计划、新项目合理布局、科学研究人员分配等整体运营具备决定权,因而此次合同的签署组成关联方交易。
至此次关联方交易才行,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企业或者与不一样关系人和人之间投资方向类型有关的关联方交易没有达到3,000万人民币之上,但未超出上市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或总市值的1%。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关联方交易要递交股东会决议,不用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协议签订未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所规定的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概况
(一)关联性表明
董事夏德翔先生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并任此次拟共建的联合实验室负责人,承担协同实验室设计、新项目合理布局、科学研究人员分配等重大事项决策。企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评定该联合实验室为公司的关联企业。
(二)关联人说明
1、关联人基本概况
名字:夏德翔
胎儿性别:男
国藉:我国
任职经历:1996年1月迄今,列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老师、副教授职称、专家教授、博导,担任中国能源研究会氢燃料电池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瓷器学会会员、中国能源研究会VIP、中国化工学会化工新材料联合会VIP。2017年5月迄今,任安徽省壹石通原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科学家。
研究内容:(1)原材料生成科学与技术;(2)固体正离子学/固态光电催化;(3)功能陶瓷制取技术以及工程项目。
2、关联人持仓说明
截止到2023年2月20日,夏德翔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
除了上述关联方关系表明之外,夏德翔先生与企业不会有产权年限、业务流程、财产、债务、工作人员等方面别的关联。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概况
1、合作者名字: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1000709077759
3、合作者责任人:吴枫
4、开办资金:1,000万余元
5、详细地址:合肥望江西路800号
6、服务宗旨和经营范围:汇聚教育培养高档应用型人才;关键进行在微电子技术、新能源技术、新型材料、生物技术、量子信息等方面的共性技术、核心技术和创新性技术的研发;增进科技创新转化和产业孵化,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7、基本情况介绍:中科大先研院是通过中科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与安徽、合肥依照“省院协作、市校共创”的基本原则所基本建设的地区产业科技创新研究所,以进行高新技术产品研发运用和高端工程设计高层次人才培育的新型研发机构为基础精准定位,将紧跟着全球尖端科技技术发展趋势脚步,大力推进高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完善体制机制,加速完工具备国际影响的高层次人才汇聚核心、新科技产业孵化基地和成效研发基地、转换产业基地。据公开资料,中科大先研院目前为止累计创建运用工程技术中心19个,总计卵化科技型企业292家(在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0家),总计引入各类人才近740人,在其中国家杰青等高端创新型人才83名。
8、与企业的关联性:董事夏德翔老先生仅对此次合作共建的联合实验室设计、新项目合理布局、科学研究人员分配等重大事情取得相应的决定权,但是对中科大先研院不会有管理决策或控制关系,公司和中科大先研院不会有关联性。
四、关联方交易价钱确立的标准和方式
此次企业合作暨关联交易秉着互利共赢、公平你情我愿标准,经彼此沟通协商,允许由公司自协议书起效起每一个协议书本年度向联合实验室给予不得少于200万余元、不得超过300万元资金,用以联合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和日常运作,合作方式、协作花费合乎校企合作中间研发项目签约合作国际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与非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投资方向基本概况与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投资方向基本概况
联合实验室坐落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
此次协作双方将在联合实验室进行固态金属氧化物氢燃料电池(SOFC)、固态金属氧化物电解池(SOEC)(统称“SOC”)等有关方位科学研究,主要内容包含列管式SOC与金属支撑点SOC的单充电电池规范化制取,功能测试、提升,及其适合以上两种构形SOC电堆设计、生产制造、检测、提升,完成有关全产业链发展和科研成果转化。
(二)协作形式和内容
1、协议书彼此
招标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
承包方:安徽省壹石通原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研究内容
两个人在联合实验室进行固态金属氧化物氢燃料电池(SOFC)、固态金属氧化物电解池(SOEC)等有关方位科学研究,完成有关全产业链发展和科研成果转化。
3、组织架构
联合实验室推行负责人责任制。
(1)联合实验室负责人承担协同实验室设计、新项目合理布局、科学研究人员分配等重大事项决策。
(2)联合实验室负责人由董事、首席科学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专家教授夏德翔老先生出任。
4、试验室考评
招标方每一年进行对联合实验室考核工作,承包方应紧密配合有关工作。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彼此应密切配合,积极主动整顿;如出现有违双方协议具体内容或违背中科大先研院管理方案的现象,可提前结束本协议并撤消试验室,从而所造成的有关损害由违约方或违反规定方担负。
(三)资金投入及管理
1、资金投入
承包方允许自协议书起效起每一个协议书本年度(自协议书起效之日起止第12个自然月期满之日止为一个协议书本年度)向联合实验室给予不得少于200万余元、不得超过300万余元每协议书年度的经费预算,用以联合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和日常运作。
2、经费管理
(1)联合实验室的财务会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财务管理规定。
(2)联合实验室经费预算统筹账户由甲方开设并委托管理方法,经费预算单独核算,财政性资金,承包方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科研费依照研究课题设置的目标和总体目标,切分成单项工程,对参加精英团队分期付款、分每日任务内部结构项目立项并拨款经费预算。
(四)专利权和信息保密
1、所有权
双方协作以前取得了的专利权仍归分别全部。联合实验室立项的开发设计成效及研究成果的所有专利权,正常情况下归彼此1:1按份共同共有,有关专利权和申请奖励权由当事人分享,其收益权彼此按1:1比例共享,也可根据双方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再行承诺,各项费用由联合实验室经费支出。双方都有权对开发设计成效及研究成果开展二次开发,所产生的后面开发设计成效归属于开发设计方全部。
2、批准与出让
尚未另一方容许,任何一方不可将联合实验室的一共有专利权和科研成果批准或出售给第三方。招标方如出让合同规定所产生的专利权或科技成果里的相匹配市场份额,承包方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3、信息保密
双方均对另一半所提供的信息资讯、技术性情报信息资料担负保密义务。本保密义务不会因本协议到期、解除或终止而无效。
(五)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彼此签名盖章之日起起效,有效期限五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测算),期满可根据实际情况彼此商谈续签。
2、彼此根据本协议进行合作,解释权及协作过程的相关事宜,彼此务必签订书面协议书并签名盖章后才可起效。该书面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六、此次协议签署对企业的危害
(一)对业绩产生的影响
此次合作合同的签定,预估不会对公司年度销售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企业未来本年度经营效益和技术成果的产业发展将发挥积极正向的功效,但是具体危害将依据相对应新项目的实施与实施情况判断。
(二)对公司运营产生的影响
1、此次合同的签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益于充分运用协议书彼此之间的核心竞争优势,企业将借助中科大先研院强大的研发实力和平台资源,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同时公司的产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了中科大先研院的科研成果转化高效率,创造更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通过此次与中科大先研院共创“液体金属氧化物氢燃料电池联合实验室”,有利于企业不断提升SOC单充电电池及电堆标准化制取、功能测试、提升的能力,提升SOC项目研发的推进效率,加快SOC工程项目的产业发展过程。
3、此次约定书企业按本年度花费的经费预算资产,将增加企业在协议期限内每一年的研发支出,对企业本期业绩和经营情况不构成深远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潜在风险剖析
公司本次拟与中科大先研院共建的联合实验室能不能优良经营,会受到国家宏观政策、管理能力和科技实力等诸多条件的限制,实际研发项目能不能获得明显科研成果,和相关科技成果的产业发展迁移进展均存在一定的可变性,存有研究与开发不达预估或是研发成果转化不成功的客观性风险性。
伴随着此次共创联合实验室的实行推动,彼此将依据实际需求,在此次协议书的前提下就实际研发项目或科技成果再行商议签定相关协议,落实措施内容与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企业将高度关注此次协作事宜的后续进度,并根据相关规定立即执行决议程序流程及信息披露义务。
八、履行决议程序流程
公司在2023年2月20日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十八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四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签署共建联合实验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夏德翔老先生回避表决,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关联方交易相匹配额度及相关事宜在董事会的审批权内,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事宜发布了确立赞同的建议。
九、重点建议表明
(一)独董建议
独董觉得:此次合同的签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益于充分运用协议书彼此之间的核心竞争优势,企业将借助中科大先研院强大的研发实力和平台资源,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同时公司的产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了中科大先研院的科研成果转化高效率,创造更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通过此次与中科大先研院共创“液体金属氧化物氢燃料电池联合实验室”,有利于企业不断提升SOC单充电电池及电堆标准化制取、功能测试、提升的能力,提升SOC项目研发的推进效率,加快SOC工程项目的产业发展过程。
此次约定书企业按本年度花费的经费预算资产,将增加企业在协议期限内每一年的研发支出,对企业本期业绩和经营情况不构成深远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和中科大先研院签定共创联合实验室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事宜。
(二)职工监事建议
职工监事觉得:此次合同的签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益于充分运用协议书彼此之间的核心竞争优势,企业将借助中科大先研院强大的研发实力和平台资源,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同时公司的产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了中科大先研院的科研成果转化高效率,创造更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通过此次与中科大先研院共创“液体金属氧化物氢燃料电池联合实验室”,有利于企业不断提升SOC单充电电池及电堆标准化制取、功能测试、提升的能力,提升SOC项目研发的推进效率,加快SOC工程项目的产业发展过程。
此次约定书企业按本年度花费的经费预算资产,将增加企业在协议期限内每一年的研发支出,对企业本期业绩和经营情况不构成深远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允许公司和中科大先研院签定共创联合实验室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事宜。
(三)承销商审查建议
经核实,承销商中金证券觉得:公司拟与中科大先研院签定共创联合实验室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事宜已经从董事会、职工监事表决通过,关联董事给予回避表决,独董已发布了确立赞同的单独建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上关联方交易决议程序合法,成交价公允价值,不存在损害企业、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承销商对公司本次与中科大先研院签定共创联合实验室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事宜情况属实。
特此公告。
安徽省壹石通原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88733证券简称:壹石通公示序号:2023-006
安徽省壹石通原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一部分募投项目变动执行地址、
提升实施主体并用募资向国有独资
分公司贷款用以执行募投项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安徽省壹石通原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募投项目“年产量15,000吨电子器件作用粉体材料工程项目”里的“年产量9,800吨传热用球形氧化铝工程项目”的实行地址,拟由“安徽蚌埠市怀远县开发区金河路12号”调整为“重庆市长寿经济开发区晏H04/02土地”,并提高控股子公司重庆市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市壹石通”)做为相匹配项目的实施行为主体,公司使用募资不超过人民币15,452万余元向重庆市壹石通贷款用以此项募投项目基本建设。
●除了上述变动外,企业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保持一致。此次更改的执行地址涉及土地资源已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相匹配项目备案、环境评价、能评等还需办理手续,最后是否成功变动存在一定的可变性。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26日出示《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1641号)允许,企业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17,610,850股,每一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4.00元,募资总额为rmb950,985,900.00元,扣减发行费rmb21,181,198.79元,具体募资净收益为人民币929,804,701.21元。2022年9月23日,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交手述募资及时情况进行检审,并提交了《验资报告》(天岗位字【2022】41314号)。
企业按照规范对募资实施了资金存储系统,并和承销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资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详细公司在2022年10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概况
依据《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后募资实际投向下列新项目:
三、此次一部分募投项目变动执行地址、提升实施主体的现象
为了实现企业募投项目的具体进行必须,提升募资的使用效率,减少募投项目的生产成本、提高营运能力,企业拟向募投项目“年产量15,000吨电子器件作用粉体材料工程项目”里的“年产量9,800吨传热用球形氧化铝工程项目”的实行地址变动至重庆市长寿经济开发区,并提高控股子公司重庆市壹石通做为相匹配项目的实施行为主体,由公司使用募资不超过人民币15,452万余元向重庆市壹石通给予贷款用以此项募投项目基本建设。
这个项目的实际变动情况如下:
除了上述变动外,企业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保持一致。此次更改的执行地址涉及土地资源已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相匹配项目备案、环境评价、能评等还需办理手续,最后是否成功变动存在一定的可变性。
四、此次一部分募投项目变动执行地址、提升实施主体的主要原因
1、达到企业募投项目的具体进行必须,提升募资的使用效率,加速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2、灵活运用在我国西部地区的能源成本优点,减少募投项目的生产成本、提高募投项目的营运能力,深入推进降低成本、提高竞争能力。
五、应用募资向控股子公司给予贷款的状况
(一)此次给予贷款的相关情况
企业将采取贷款形式向此次募投项目新增加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重庆市壹石通给予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452万余元,贷款期限为5年,借款利率为人民币活期利率0.25%/年。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基本建设的情形下,在贷款期限内可提前还贷。由公司管理人员承担以上贷款事项实际实施,以上贷款由企业募集资金专户划拨至重庆市壹石通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此次给予贷款目标的相关情况
六、此次向控股子公司给予贷款后管控措施
为加强企业募资管理与应用,维护债权人权益,新增加实施主体重庆市壹石通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和企业、开户行、承销商签定《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的需求正确使用募资。企业将依据相关事宜工作进展,严格执行法规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此次一部分募投项目变动执行地址、提升实施主体并用募资向控股子公司贷款用以募投项目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一部分募投项目变动执行地址、提升实施主体并用募资向控股子公司贷款用以募投项目,是企业融合建设规划,为推进募投项目顺利推进、深入推进降低成本所做出的科学安排,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的需求,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行产生不利影响,并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及其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决议程序流程
公司在2023年2月20日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十八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十四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与此同时董事会受权总经理以及受权人员组织申请办理与此次变动执行地址、提升实施主体的事宜;受权总经理以及受权工作人员实施与此次设立募资重点帐户有关的相关事宜,包含但是不限于签定募资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受权总经理以及受权工作人员在相关信用额度范围之内签定有关合同文本,并依据重庆市壹石通募投项目项目建设进度及资产使用需求,分期付款拨款募资。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募资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此次一部分募投项目变动执行地址、提升实施主体并用募资向控股子公司贷款用以执行募投项目,不用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重点建议表明
(一)独董建议
独董觉得:公司本次一部分募投项目变动执行地址、提升实施主体并用募资向控股子公司贷款用以募投项目,是企业融合建设规划,为推进募投项目顺利推进、深入推进降低成本所做出的科学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的需求,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行产生不利影响,并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及其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议程序流程合乎最新法律法规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一部分募投项目变动执行地址、提升实施主体并用募资向控股子公司贷款用以募投项目的事宜。
(二)职工监事建议
职工监事觉得:此次一部分募投项目变动执行地址、提升实施主体并用募资向控股子公司贷款用以募投项目,是企业融合建设规划,为推进募投项目顺利推进、深入推进降低成本所做出的科学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的需求,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行产生不利影响,并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及其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允许此次有关一部分募投项目变动执行地址、提升实施主体并用募资向控股子公司贷款用以执行募投项目的事宜。
(三)承销商建议
经核实,承销商中金证券觉得:公司本次一部分募投项目变动执行地址、提升实施主体并用募资向控股子公司贷款用以执行募投项目的事宜已经从董事会、职工监事表决通过,独董已发布了很明确的同意意见,决议程序流程合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承销商允许公司本次一部分募投项目变动执行地址、提升实施主体并用募资向控股子公司贷款用以执行募投项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壹石通原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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