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计委员会批准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许可[2023]583号文件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发起人(主承销商)为光大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发起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称为“常青科技”,扩张称为“江苏常青树科技”的股票代码为“603125”。
本次发行采用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线上非限售持有上海市场A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结合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行业、市场状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25.98元/股票发行量为4,814.00万股全部发行为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行股份。
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288.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额的60万股%,网上初始发行量为1,925.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额的40万股%。最终,线下和线上发行总数为4,814.00万股,线上线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发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5307.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线下、线上发行规模,发行股份40倍以上%从线下回拨到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962.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额的20000股%,其中,线下无限期最终发行8、662、077股,线下有限期最终发行965、923股;线上最终发行3、851.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额的8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的最终中奖率为0.03768450%。
2023年3月30日,本次发行的网上和线下认购款已缴纳(T+2日)结束。
1.新股认购统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发起人(主承销商)统计了网上和线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结果如下:
(1)网上新股认购
1、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股票):37,971,741
2、网上投资者认购的金额(元):986,505,831.18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票):540,259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4,035,928.82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股票):9,627,680
2、线下投资者支付认购金额(元):250,127,126.40
3、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票):320
4、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8,313.60
未缴纳认购款的线下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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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线下比例限制
本次线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其股份数量为10%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股票无限期出售;10%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线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965、923股,约占线下发行总量的10%.03%,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2.01%。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的320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其中32股限售期为6个月,占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的10%.0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的股份数为540、579股,承销金额为14、044、242.42元,包销股份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比例为1.12%。
2023年4月3日(T+4日),发起人(主承销商)按照发起人承销协议,扣除发起人承销费后,将剩余股份的包销资金与线下、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资金分配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并将包销股份登记为发起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证券账户。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网上和线下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发行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52523076、021-52523077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股权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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