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人要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股票基金合同约定,并和3只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准备在3只基金的投资范畴中新增加存托并且对3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租赁协议书的相对应条文开展修定。
本次改动的股票基金名册如下所示:
以鹏华弘裕一年持有期复合型证券基金为例子,基金合同修定如下所示:
本基金托管人将根据要求相对应升级3只基金的募集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述。
以上由于在投资范围中新增加存托但对3只基金的基金合同书所进行的修定系依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而做出,不用举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上3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租赁协议书的修定自2023年2月22日起起效。
投资人可浏览鹏华基金管理方法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致电全国各地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资询相关情况。
风险防范:基金托管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确保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会确保最少盈利。销售机构依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型、风险承受度和基金风险级别进行划分,并给出适度性匹配建议。投资人在股权投资基金前要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等股票基金法律条文,全方位了解基金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和征求销售机构投资者适当性建议的前提下,根据自身风险承受度、投资周期和投资目的,对基金投资做出单独管理决策,选择适合自己的资管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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