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提名人应在2023年4月4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使股东有更充足的时间提名合适人选,确保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次换届工作提名截止时间将推迟至2023年4月15日。提名人应在2023年4月15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除上述延长提名时间内容外,原《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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