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精华高新科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8月17日举办第九届股东会2022年第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应用自筹资金不少于rmb1.5亿人民币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人民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复购公司已经公开发行的一部分广大群众股权,用以企业未来执行股权激励方案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实际详细公司在2022年8月19日、29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发表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就截止到2023年3月末回购公司股份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工作进展
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企业通过回购股份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644,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最大卖价为18.05元/股,最少卖价为12.87元/股,已用资产总金额104,862,156.47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此次复购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符合公司设定的复购计划方案。
二、别的表明
(一)企业初次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数量和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间段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有关规定。
详细如下:
1、企业未能以下时间段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况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十个交易时间开始计算;
(2)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快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
(3)自可能会对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产生之时或在管理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4)证监会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时(2022年8月30日)前五个交易时间企业股票总计交易量为7,136.95亿港元。企业每5个交易日内回购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内企业股票总计成交量25%。
3、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股份合乎以下规定。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后小时之内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二)企业将依据市场状况在复购时间内继续执行此次复购方案,并将在复购期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省精华高新科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6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