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劵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快递控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外国投资者”)向不特定对象发售245,000.00万余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本次发行”或“韵达快递可转债”)已经在2022年10月14日得到证监会证监批准〔2022〕2408号文审批。
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银河证券”)、甬兴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甬兴证劵”)、瑞银证券有限公司(下称“瑞银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甬兴证劵、瑞银证券、光大证券下列统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称之为“韵达快递可转债”,债卷编码为“127085”。本次发行的韵达快递可转债向除权日收盘后在册的外国投资者股东优先选择配股,股东优先选择配股后账户余额一部分(含原公司股东舍弃优先选择配股一部分)根据深圳交易所(下称“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向公众投资人发售。
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韵达快递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全篇及相关信息可以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看。
一、本次发行基本概况
1、本次发行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发展A股个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和今后转化的企业A股个股将于深圳交易所发售。
2、发行规模
此次拟发行可转债募资总额为rmb245,000.00万余元,发行数量为24,500,000张。
3、票面价值和发行价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一张颜值100元,按颜值发售。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售的时候起六年,即2023年4月11日至2029年4月10日(如遇到国家法定假日或休息天延到之后第1个交易日内;延期期内还息账款不另计算利息)。
5、债券的收益率与期满赎出价
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期满赎出价格108元(含最后一期贷款利息)。
6、还息期限和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选用每一年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期满偿还本金利息最终一年利息。
(1)年利率计算
计算利息本年度利息(下称“年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按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上总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当日起每满一年可以享受的当期贷款利息。年息的计算公式: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在计算利息本年度(下称“当初”或“每一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上总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初息票率。
(2)付息方式
①此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选用每一年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算利息起始日期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所获得利息费用的应对税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压力。
②还息日:每一年的还息日是此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当日起每满一年的当天。如该日是国家法定假日或休息天,则顺延到下一个交易日,延期期内不另还息。每相邻的两大还息日中间为一个计算利息本年度。
股权转让本年度相关违约金和利息股利分配的所属等事宜,由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明确。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一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一年还息日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一年还息日以后的五个交易日付款当初贷款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含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办理转化成个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企业不会再向持有者付款本计算利息本年度及以后计算利息本年度利息。
7、股权转让时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完毕之时(2023年4月1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2023年10月17日)起止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4月10日)止。(如遇到国家法定假日或休息天延到之后第1个交易日内;延期期内还息账款不另计算利息)。
8、转股价格的确认以及调节
(1)初始转股价格的明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15元/股,不少于募集说明书公示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如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发生了因除权除息、除权除息造成股票价格调节的情况,则是对调节前交易日成交价按通过相对应除权除息、除权除息变更后的购买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
募集说明书公示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募集说明书公示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总金额/该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总产量;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金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产量。
(2)转股价格的变化方法及计算方法
在本次发行以后,若企业产生派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而变化的总股本)、配资及其发放股利等状况时,企业将按照上述标准发生的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开展累计调节,实际调节方法如下所示:
假定调节前转股价为Po,每一股派派股或转增股本率是N,每一股增发新股或配资率是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一股发放股利为D,调整转股价为P(调整值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推行四舍五入),则:
派派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Po+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Po+A×K)/(1+N+K);
发放股利:P=Po-D;
三项与此同时完成时:P=(Po-D+A×K)/(1+N+K)。
企业发生以上股权和/或股东权利发生变化时,将依次转股价格调节,并且在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中发表转股价格调节的通知,并且于声明中注明转股价格调节日、调节方法及中止股权转让期内(如果需要)。当转股价格调节日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股权转让申请日或以后,变换个股登记日以前,则其持有者的股权转让申请办理按企业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实行。
当企业可能会发生股份回购、合拼、公司分立或其他其他情形使公司股权类型、数量及/或股东权利产生变化进而可能会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的债权人权益或股权转让衍化利益时,企业将视详细情况依照公平公正、公平、公允价值的基本原则及其充足维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权利的标准调节转股价格。相关转股价格调节具体内容及操作方法将按照那时候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劵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来制定。
9、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
(1)调整管理权限及调整力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期内,当股票在任何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最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85.00%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方法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决议。该方案需经列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即可执行。股东会开展决议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应该逃避;调整后转股价格应不少于该次股东会举办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如在上述情况三十个交易日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转股价格调节此前的交易时间按调节前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及以后的交易时间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
(2)调整程序流程
如公司决定往下调整转股价格,公司将在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中发表有关公示,公示调整力度、除权日及中止股权转让期内(如果需要)等相关信息。从除权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即转股价格调整日),逐渐修复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并实施调整后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调整日是股权转让申请日或以后,变换股权登记日以前,此类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应按照调整后转股价格实行。
10、股权转让股票数的确认形式
此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在转股期内申请办理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数量计算公式:Q=V/P,并且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
在其中:Q为股权转让的总数;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申请办理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上总额;P为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当天高效的转股价格。
此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申请办理转化成的股权须是整数金额股。股权转让时不够转换成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账户余额,企业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在此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股权转让当天后的五个交易日支付现金兑现该不够转换成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账户余额。该不够转换成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账户余额相对应的本期应计利息的付款将依据证券登记组织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
11、股权转让后股利支付率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而变化的企业股票具有和原个股相同的利益,在股利支付率除权日当天在册中的所有优先股公司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产生股东)均参加本期股利支付率,具有同样利益。
12、赎回条款
(1)期满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五个交易日,企业将按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贷款利息)的价钱赎出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以下二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出现的时候,企业有权利确定依照债券面值加本期应计利息的价钱赎出或者部分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假如企业股票在所有的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起码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少于本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股权转让额度不够3,000.00万余元时。
本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IA=B×i×t/365
IA:指本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所持有的将赎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上总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初息票率;
t:指计息天数,也就是从上一个还息日至本计算利息本年度赎出日止的具体日历天数(算头算不上尾)。
此次可转换债券的赎回期与转股期同样,即发售完毕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起止此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如在上述情况三十个交易日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调节前交易时间按调节前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变更后的交易时间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
13、回售条款
(1)如果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终2个计算利息年度内,假如企业股票一切持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70.0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有权利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部分按债券面值加本期应计利息的价钱回售给企业。
本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
IA=B×i×t/365
在其中:IA为本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所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上总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初息票率;t为计息天数,也就是从上一个还息日至本计算利息本年度回售日止的具体日历天数(算头算不上尾)。
如在以上交易日内发生了转股价格因产生派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而变化的总股本)、配资及其发放股利等状况而调节的情况,即在调节前交易时间按调节前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在变更后的交易时间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如果出现了转股价格往下调整的现象,则以上“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须从转股价格调整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起重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后2个计算利息本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于每年回售标准初次达到后能按照上述承诺标准履行回售权一次,如在初次达到回售标准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未能企业到时候公示的回售申请期限内申请并执行回售的,该计算利息本年度不可再履行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不可以数次履行一部分回售权。
(2)额外回售条款
若企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与企业在募集说明书里的服务承诺状况对比发生重大变化,所以该转变被证监会定性为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具有一次回售的权力。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有权利将其持有的或者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依照债券面值加本期应计利息的价钱回售给企业。
本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
IA=B×i×t/365
在其中:IA为本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所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上总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初息票率;t为计息天数,也就是从上一个还息日至本计算利息本年度回售日止的具体日历天数(算头算不上尾)。
持有者在额外回售标准达到后,还可以在公司新闻后额外回售申请期限内开展回售,此次额外回售申请期限内不执行回售的,全自动缺失该回售权。
14、交易方式及发售目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向外国投资者在除权日(2023年4月10日,T-1日)收盘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股东优先选择配股,股东优先选择配股后账户余额一部分(含原公司股东舍弃优先选择配股一部分)选用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网上定价发行的形式进行。
此次可转换债券发行对象是:(1)向外国投资者股东优先选择配股:发售公示发布的除权日(2023年4月10日,T-1日)收盘后在册的外国投资者全部公司股东;(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深圳交易所股票账户的社会里公众投资者,包含:普通合伙人、法人代表、证券基金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消费者以外),在其中普通合伙人应根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上〔2022〕587号)等相关规定开通了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交易管理权限;(3)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的直营帐户不得参加网上摇号。
15、向股东配股安排
除上市企业回购公司股份所产生的库存股外,股东可优先选择配股的新股总数向其在除权日收盘后在册的持有公司的股权总数按每一股配股0.8462元颜值可转换债券的百分比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额度,并按照100元/张转换成可转换债券页数,每1张为一个认购企业,即每一股配股0.008462张可转换债券。股东优先选择配股以外的账户余额和股东舍弃优先选择配股权的一部分将采取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在网上向公众投资人发售。
16、贷款担保事宜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公司担保。
17、资信评级
韵达股份行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此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此次资信评级机构是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项目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18、发售地址
全国所有与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连接网络的股票交易营业网点。
19、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韵达快递可转债不设置持有期限定,投资人得到配股的韵达快递转债上市当日就可以买卖。
20、包销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形式包销。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包销协议书将股东优先选择申购款与网上摇号资产及承销额度归纳,依照包销协议书扣减证券承销承销费用后划归外国投资者指定银行帐户。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形式包销,对申购额度不够245,000.00万余元的那一部分担负余额包销义务,承销数量为245,000.00万余元。联席主承销商依据在网上资产到帐情况确定最后配股过程和结果承销额度,承销占比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30%,即正常情况下较大承销总金额73,500.00万余元。当承销占比超出本次发行总额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结构包销风险评估程序,并和外国投资者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售程序流程并采取中断发售对策,并立即向深圳交易所汇报。假如中断发售,公示中断发售缘故,并将在批件期限内适时重新启动发售。
21、与本次发行相关时间安排
注:以上日期是交易时间。如有关监管机构规定对于该行程安排作出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危害发售,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示,改动发售日程表。
二、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
1、外国投资者:韵达快递控投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聂腾云
详细地址:浙江宁波市慈溪市崇寿镇永清县大道北8号
手机联系人:杨红波
联系方式:021-39296789
发传真:021-39296863
2、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张佑君
办公地点: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广发证券商务大厦二十三层
手机联系人:个股资本市场部
手机:010-60833794、0755-23835185
3、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陈志
办公地点:北京丰台西营街8号楼1栋楼青海省国际金融中心
手机联系人:投资银行市场销售总公司
手机:010-80929028、010-80929029
4、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劵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李抱
办公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南泉北路429 号泰康保险商务大厦31 层
手机联系人:投资银行业务管理部门
手机:021-20587385、021-20587386
5、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安
办公地点:北京西城金融大街7号英蓝金融中心12层F1201-F1210、F1211B-F1215A、F1231-F1232模块、15层F1519-F1521、F1523-F1531模块
手机联系人:个股资本市场部
手机:010-58328417
6、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贺青
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城市广场37楼
手机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手机:021-38032222
外国投资者:韵达快递控投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劵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示序号:2023-011
韵达快递控投有限责任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路演公示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劵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快递控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韵达股份”或“外国投资者”)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本次发行”)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2022〕2408号文审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向外国投资者在除权日(2023年4月10日,即T-1日)收盘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股东优先选择配股,股东优先选择配股后账户余额一部分(含原公司股东舍弃优先选择配股一部分)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在网上向公众投资人发售。
本次发行发行公示已发表在2023年4月7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投资人也可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看募集说明书全篇及本次发行的资料。
为了便于投资人掌握韵达股份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分配,外国投资者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凑合本次发行举办网上路演,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
一、网上路演时长:2023年4月10日(T-1日,星期一)15:00-17:00
二、网上路演网站地址:全景网(http://www.p5w.net)
三、参与人员:外国投资者高管核心成员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相关负责人。
外国投资者:韵达快递控投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劵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示序号:2023-009
韵达快递控投有限责任公司
第八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会议决议公示
我们公司及职工监事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举办状况
韵达快递控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八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会议报告于2023年3月31日以书面材料方法送到诸位公司监事,大会于2023年4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进行,例会应参与决议的公司监事3人,具体参与决议的公司监事3人。此次会议由监事长赖雪军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的参加总数、集结、举办流程和决议具体内容合乎《中华共和国破产法》(下称“《公司法》”)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1、逐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企业已经在2022年10月14日接到中国证监会开具的《关于核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2408号),审批企业向社会公布发售颜值总金额245,000万余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限6年。
公司在2021年6月8日举行的2021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于2022年5月19日举行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在上述情况提案受权范围之内,明确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实施方案如下所示:
1、发行规模
此次发行可转债募资总额为rmb245,000万余元,发行数量为24,500,000张。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2、债券的收益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息票率设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15元/股,不少于募集说明书公示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如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发生了因除权除息、除权除息造成股票价格调节的情况,则是对调节前交易日成交价按通过相对应除权除息、除权除息变更后的购买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
募集说明书公示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募集说明书公示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总金额/该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总产量;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金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产量。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4、期满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时五个交易日,企业将按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贷款利息)的价钱赎出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5、交易方式与发售目标
(1)交易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向领导在除权日(2023年4月10日,T-1日)收盘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股东优先选择配股,股东优先选择配股后账户余额一部分(含原公司股东舍弃优先选择配股一部分)选用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网上定价发行的形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甬兴证劵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上统称“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形式包销,对申购额度不够245,000.00万余元的那一部分担负余额包销义务,承销数量为245,000.00万余元。联席主承销商依据在网上资产到帐情况确定最后配股过程和结果承销额度,承销占比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30%,即正常情况下较大承销总金额73,500.00万余元。当承销占比超出本次发行总额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结构包销风险评估程序,并和企业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售程序流程并采取中断发售对策,并立即向深圳交易所汇报。假如中断发售,公示中断发售缘故,并将在批件期限内适时重新启动发售。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包销协议书将股东优先选择申购款与网上摇号资产及承销额度归纳,依照包销协议书扣减承销费用后划归企业指定银行帐户。
(2)发售目标
1)向领导股东优先选择配股:发售公示发布的除权日(2023年4月10日,T-1日)收盘后在册的公司所有公司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深圳交易所股票账户的普通合伙人、法人代表、证券基金及其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许多投资人(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消费者以外),在其中普通合伙人应根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上〔2022〕587号)等相关规定开通了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交易管理权限。
3)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的直营帐户不得参加网上摇号。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6、向股东优先选择配股
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领导在除权日(2023年4月10日,T-1日)收盘后在册的股东优先选择配股。除企业回购公司股份所产生的库存股外,股东可优先选择配股的新股总数向其在除权日收盘后在册的持有公司A股优先股股权数按每一股配股0.8462元可转换债券比例,并按照100元/张比例转换为页数,每1张为一个认购企业,不够1张一部分依照精准优化算法标准解决,即每一股配股0.008462张可转换债券。
公司具有总市值2,902,263,500股,在其中企业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所持有的700.00亿港元股权不具有股东优先选择配股权,即具有股东优先选择配股权的总股本数量为2,895,263,5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选择配股百分比计算,股东最多能优先选择申购24,499,719张,约为本次发行的新股总金额24,500,000张99.9989%。因为不够1张一部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实行,最后优先选择配股数量很有可能略有差异。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有关公示。
2、以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为确保此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有关工作高效、方便快捷、稳步推进和顺利推进,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受权,允许董事会全权负责申请办理与此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所有相关事宜,并受权公司管理人员以及授权特定工作人员承担申请办理具体事宜。
3、以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允许企业设立募资重点帐户,用以此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的重点存储应用。与此同时受权公司管理人员以及授权特定工作人员承担与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及此次募集资金专户储放金融机构签定募资资金监管协议、申请办理设立募资重点帐户等相关事宜。
三、备查簿文档
第八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快递控投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示序号:2023-008
韵达快递控投有限责任公司
第八届股东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状况
韵达快递控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八届股东会第二次大会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箱和书面形式方法通告诸位执行董事,大会于2023年4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进行。例会应参加的执行董事8人,具体参加的执行董事8人。会议由老总聂腾云老先生集结,此次会议的参加总数、集结、举办流程和决议具体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单位性规章制度、行政规章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1、逐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企业已经在2022年10月14日接到中国证监会开具的《关于核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2408号),审批企业向社会公布发售颜值总金额245,000万余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限6年。
公司在2021年6月8日举行的2021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于2022年5月19日举行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在上述情况提案受权范围之内,明确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实施方案如下所示:
1、发行规模
此次发行可转债募资总额为rmb245,000万余元,发行数量为24,500,000张。
决议结论:允许8票,抵制0票,放弃0票。
2、债券的收益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息票率设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决议结论:允许8票,抵制0票,放弃0票。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15元/股,不少于募集说明书公示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如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发生了因除权除息、除权除息造成股票价格调节的情况,则是对调节前交易日成交价按通过相对应除权除息、除权除息变更后的购买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
募集说明书公示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募集说明书公示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总金额/该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总产量;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金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产量。
决议结论:允许8票,抵制0票,放弃0票。
4、期满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时五个交易日,企业将按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贷款利息)的价钱赎出未股权转让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决议结论:允许8票,抵制0票,放弃0票。
5、交易方式与发售目标
(1)交易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向领导在除权日(2023年4月10日,T-1日)收盘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股东优先选择配股,股东优先选择配股后账户余额一部分(含原公司股东舍弃优先选择配股一部分)选用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网上定价发行的形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甬兴证劵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上统称“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形式包销,对申购额度不够245,000.00万余元的那一部分担负余额包销义务,承销数量为245,000.00万余元。联席主承销商依据在网上资产到帐情况确定最后配股过程和结果承销额度,承销占比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30%,即正常情况下较大承销总金额73,500.00万余元。当承销占比超出本次发行总额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结构包销风险评估程序,并和企业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售程序流程并采取中断发售对策,并立即向深圳交易所汇报。假如中断发售,公示中断发售缘故,并将在批件期限内适时重新启动发售。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包销协议书将股东优先选择申购款与网上摇号资产及承销额度归纳,依照包销协议书扣减承销费用后划归企业指定银行帐户。
(2)发售目标
1)向领导股东优先选择配股:发售公示发布的除权日(2023年4月10日,T-1日)收盘后在册的公司所有公司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深圳交易所股票账户的普通合伙人、法人代表、证券基金及其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许多投资人(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消费者以外),在其中普通合伙人应根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上〔2022〕587号)等相关规定开通了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交易管理权限。
3)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的直营帐户不得参加网上摇号。
决议结论:允许8票,抵制0票,放弃0票。
6、向股东优先选择配股
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领导在除权日(2023年4月10日,T-1日)收盘后在册的股东优先选择配股。除企业回购公司股份所产生的库存股外,股东可优先选择配股的新股总数向其在除权日收盘后在册的持有公司A股优先股股权数按每一股配股0.8462元可转换债券比例,并按照100元/张比例转换为页数,每1张为一个认购企业,不够1张一部分依照精准优化算法标准解决,即每一股配股0.008462张可转换债券。
公司具有总市值2,902,263,500股,在其中企业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所持有的700.00亿港元股权不具有股东优先选择配股权,即具有股东优先选择配股权的总股本数量为2,895,263,5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选择配股百分比计算,股东最多能优先选择申购24,499,719张,约为本次发行的新股总金额24,500,000张99.9989%。因为不够1张一部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实行,最后优先选择配股数量很有可能略有差异。
决议结论:允许8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独董对于此事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公示。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有关公示。
2、以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为确保此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有关工作高效、方便快捷、稳步推进和顺利推进,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受权,允许董事会全权负责申请办理与此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所有相关事宜,并受权公司管理人员以及授权特定工作人员承担申请办理具体事宜。
独董对于此事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公示。
3、以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允许企业设立募资重点帐户,用以此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的重点存储应用。与此同时受权公司管理人员以及授权特定工作人员承担与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及此次募集资金专户储放金融机构签定募资资金监管协议、申请办理设立募资重点帐户等相关事宜。
独董对于此事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具体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公示。
三、备查簿文档
1、第八届股东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董有关第八届股东会第二次大会相关事宜自主的建议。
特此公告。
韵达快递控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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