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智能制造股票基金”)、京津冀地区产业协同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下称“京津冀地区股票基金”)(以上行为主体统称“出让方”)确保向北京天智航诊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天智航”或“企业”)给予的信息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有效、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询价采购转让价格是14.65元/股,转让股票数为2,620,000股。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不参加此次询价采购出让。
●此次出让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产生变化。
●此次询价采购出让后,智能制造股票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京津冀地区股票基金持有公司股份占比由12.20%降低至10.78%,占股比例总计变化超出1%。
一、出让方状况
(一)出让方基本概况
截止到2023年3月7日出让方持有先发前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全新总市值占比情况如下:
此次询价采购转让出让方智能制造股票基金、京津冀地区股票基金均非天智航的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
智能制造股票基金、京津冀地区股票基金拥有天智航股权比例都超过5%。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联及详细情况表明
出让方中,智能制造股票基金、京津冀地区股票基金为一致行动人。
(三)此次出让详细情况
注:“持股数”、“占股比例”就是指截止到2023年4月4日盘后出让方持有公司股权的总数、占公司那时候总市值占比。
(四)出让方无法出让的原因和危害
□可用 √不适合
二、出让方持仓股权变动状况
√可用 □不适合
(一)智能制造股票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京津冀地区股票基金
此次股权变动后,智能制造股票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京津冀地区股票基金持有公司股份占比将在12.20%降低至10.78%,占股比例总计变化超出1%。实际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于2023年4月6日根据询价采购出让方法总计高管增持企业2,62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0.58%。与此同时,2021年6月18日至2023年3月7日期内,因股票期权行权、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致企业总市值提升,智能制造股票基金、京津冀地区基金占股比例总计处于被动稀释液0.84%。综上所述,智能制造股票基金、京津冀地区股票基金总计股权变动占比高于1%。
1、基本资料
2、此次股权变动详细情况
注1:转变方法“别的”就是指因股票期权行权、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致企业总市值提升,智能制造股票基金、京津冀地区基金持股占比处于被动稀释液;
注2:“高管增持占比”要以公司现阶段全新总市值449,391,939股为载体计算。
3、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投资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着上市企业权利的股权变化情况
注:“此次出让前拥有状况”之“总数”指企业上市时智能制造股票基金、京津冀地区基金持股数;“此次出让前拥有状况”之“占总市值占比”,要以天智航上市以来总市值418,442,648股为载体计算;“此次出让后拥有状况”之“占总市值占比”,要以天智航现阶段全新总市值449,391,939股为载体计算。
三、购买方状况
(一)转让状况
(二)此次询价采购全过程
公司股东与组织证券公司充分考虑公司股东本身融资需求等多种因素,共同商定此次询价采购转让价格下限,且此次询价采购转让价格下限不少于推送申购邀请书之时(即2023年3月30日,含当天)前20个交易日内天智航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的70%。
此次询价采购转让《认购邀请书》已送达总共360家投资者,主要包括:基金管理公司76家、证劵公司53家、保险公司17家、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43家、私募投资基金168家、期货公司1家、期货交易所2家。
在《认购邀请书》要求的高效申报日期内,即2023年3月30日在下午17:00至19:00,机构证券公司接到《认购报价表》总计2份,均是合理价格。经出让方与组织证券公司商议,一致决定运行增加申购程序流程,增加申购期内,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在下午15:30增加申购完毕,机构证券公司接到《追加认购报价表》总计1份,为全面价格,参加认购的投资人已立即推送有关认购文档。
(三)此次询价采购结论
机构证券公司总计接到合理价格3份。依据申购邀请书合同约定的定价原则,最后2家投资人获配,最后确定此次询价采购出售价格为14.65元/股,转让股票数为262亿港元。
(四)此次出让是不是导致企业控制权变更
□可用 √不适合
(五)购买方未申购
□可用 √不适合
四、购买方持仓股权变动状况
□可用 √不适合
五、中介服务审查过程与建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此次询价采购转让出让方、购买方、询价对象申购资质、申购邀请书的推送范畴等方面进行了谨慎审查并指出:
此次询价采购出让全过程遵循着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合乎现阶段金融市场的监管政策。此次股权转让根据询价方式最终决定股权转让价钱。全部询价采购出让全过程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手机上网公示配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天智航诊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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