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日,安徽森泰木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3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23〕416号文件同意注册。
发行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份数量为2.956.0万股,发行价格为28.75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
本次发行不安排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等外部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发起人相关子公司投资的初始股份数量为公开发行股份的5.00%,即147.8万股。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之间的差额为147.8万股,将回拨至线下发行。
本次发行采用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线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结合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213.55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71.50%;初始在线发行数量为842.4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最终线下和线上发行总数为2.956.0万股,线上和线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2023年4月6日(T日),森泰股份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定价发行“森泰股份”842.4500 万股。
2023年4月10日,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线上线下认购及支付、弃购股份处理等。(T+2日)及时履行付款义务。
1、2023年4月10日,线下投资者应根据《安徽森泰木塑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配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多只新股时,配售对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分别支付每只新股。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安徽森泰木塑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4月10日(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2、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如果不到1股,线下投资者应承诺其配股数量的10%。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3、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4、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线下认购或全额认购,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应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在限制名单、异常名单或黑名单中,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部门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
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一、网上认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统计了网上定价发行的认购情况。结果如下:网上定价发行的有效认购户数为9、221、196户,有效认购股数为58、57、297、297、000股,总数为117、154、594个。截止日期为00017154594。
二、二。实施回拨机制、发行结构和网上发行成功率
根据《安徽森泰木塑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到500股的整数倍,即591.2000万股)从线下回拨到网上。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1522.35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433.6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8.50%。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1522.35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量为143.6500万股,占发行量的48.50%。回拨后,网上定价发行的中奖率为0.02444491%,认购率为4.085.88547倍。
三、网上抽签抽签
2023年4月7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T+1日上午,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圳工业中心311室抽签,2023年4月10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抽签结果。
发行人:安徽森泰木塑集团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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