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江苏宝信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屠文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石玉清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江苏宝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屠文斌先生、“公司”或“宝鑫科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玉清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39、68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她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200股。34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400、68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屠文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玉庆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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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需要个人资金。
2、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股份来源、减持方式:
屠文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玉清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7、200、34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4、400、68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股份的来源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获得的股份。
3、减持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在减持期间,在任何连续90个自然日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大宗交易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此期间,如果公司出现股息分配、股份分配、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4、减持价格:取决于减持时的市场价格。
(二)股东的相关承诺和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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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屠文斌先生和施玉庆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减持计划。
2、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
3、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屠文斌先生和施玉庆女士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1 一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继续关注屠文斌先生、施玉庆女士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屠文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书》。
特此公告。
江苏宝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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