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2023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许可证[2023]476号文件注册,工行瑞信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募集。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意味着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障,也不意味着投资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股票型、合同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机构为工行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工行瑞信”),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
4、本基金的销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的海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将于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5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销售。
6、本基金的销售渠道为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是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告的第六部分 (三)销售机构。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公司的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等业务。
7、如果投资者想购买基金,他们需要开立公司的基金账户。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的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以同时申请开户和认购。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9、募集期间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让的具体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额外认购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在实践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11、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内实行限量销售,募集规模上限为5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A基金份额和C基金份额合并计算),采用末日比例确认实现募集规模有效控制,具体规模控制计划见本公告“第一部分” (七)筹集规模限制方案。
12、销售机构(包括公司直销柜台、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等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并不意味着申请一定成功,而只意味着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及时查询认购申请和认购股份的确认情况。
13、本公告仅说明本基金股份发售的相关事项和规定,投资者想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23年4月7日登载的基金经理网站(www.icbccs.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述《工银瑞信北证50成份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工银瑞信北证50成份证券投资基金招股说明书》。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公司网站下载相关申请表,了解募集资金的相关事宜。
14、销售机构的具体销售网点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5、在筹款期间,除公司列出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或减少销售机构,公司将及时在基金经理网站上公布。
16、投资者可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咨询认购,也可拨打北京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26)等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
17、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投资者,可拨打公司客服电话400-811-9999咨询认购事宜。
18、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各种情况适当调整筹款安排。
19、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单一证券投资带来的个人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是流动性好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替代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中国证监会允许的主板、创业板和其他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银行间存单,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法律、法规或其他金融工具(但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该基金可以参与转换证券贷款业务。
法律、法规或者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替代成分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扣除股指期货合同在任何交易日结束后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内的政府债券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准备金、存款保证金、应收认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为股票基金,风险和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目标指数的表现,具有与目标指数和目标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投资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风险、合规风险、经营风险、本基金的具体风险等风险。详见本基金招股说明书“基金风险披露”章节的具体内容。
投资者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聘说明书》、基金产品数据总结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判断基金是否适应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通过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委托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见本公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本基金业绩的保证。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基金业绩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按照履行职责、诚实信用、谨慎勤奋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本基金的初始销售面值为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的影响下,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基金投资者可能遭受损失。基金经理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由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引起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北证50成分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A类股份简称:工银北证50成分指数A
A类股份代码:018112
C类股份简称:工银北证50成分指数C
C类份额代码:018113
(二)基金类别和经营模式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基金股份的销售面值为1.00元。
(五)销售对象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的海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六)销售机构
1、直销柜台
名称:工行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甲5号9层甲5号90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公司网址:www.icbccs.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81042588/2599
联系电话:010-66583199
联系人:张钦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公司的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基金。
2、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告的第六部分 (三)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布。
(七)限制筹集规模的方案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5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的募集规模合并计算,下同)。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募集截止日期后,募集总规模超过募集规模上限的,公司将于次日结束募集,并在规定媒体上公布。
募集期内,本基金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应当确认所有有效认购申请。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募集截止日期后,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额超过5亿元,最后一个发售日的有效认购申请按照“比例确认”的原则部分确认。未确认的部分认购资金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并确认之前提交的所有有效认购申请。
T日部分确认的计算方法如下:
T日部分确认的比例=(5亿元-从筹集的第一天到T-1日有效认购总额/T日有效认购申请总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T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T日部分确认的比例
部分确认发生时,投资者的认购率按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的确认金额不受募集单笔最低认购限额的限制。认购股份的计算结果保留在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后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投资者的最终认购申请和认购股份的确认,以登记机构计算确认的结果为准。
(八)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将于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5日向投资者出售。基金募集期需要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公布,募集期最长不得超过基金股份出售之日起三个月。
2、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自基金股份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基金募集股份总额不少于2亿元,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和招股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销售,并在10天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合同自基金管理人完成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后的第二天公布基金合同的有效性。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不得使用。
3、基金合同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法
基金募集期届满,不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支付的款项,并增加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基金募集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得要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的一切费用,由各方承担。
(九)认购方式及费率
1、基金份额销售面值:本基金份额销售面值1.00元。
2、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率如下:
基金认购率结构
■
注:M为认购金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由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包括在基金财产中。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在本基金的营销、销售、注册等募集期间发生。
3、认购价格和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价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1)计算A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方法
投资者认购当认购费用为比例费率时,认购股份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股份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认购股份(包括利息转换股份)的计算保留在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的,可获得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0.8%)=9,920.63元
认购费用=10,000-9,920.63=79.37元
认购份额=(9,920.63+5)/1.00=9,925.63份
也就是说,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再加上认购期间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可获得9.925.63份A类基金份额。
例2:投资者投资5万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250元的,可获得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0元
净认购金额=5,000,000-1,000=4,999,000.00元
认购份额=(4,999,000.00+250)/1.00=4,999,250.00份
也就是说,投资者可以投资5万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再加上认购期间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获得4万元、999元、25万元的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
投资者认购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认购股份的计算保留在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3: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的,可获得的C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股=(10000000+5)/1.00=10,005.00份
也就是说,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再加上认购期间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可获得1万5.00C类基金份额。
二、销售方法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在销售期间向投资者出售。
2、认购的限额
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额外认购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在实践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3、在基金募集过程中,如果单个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累计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比例确认限制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如果基金管理人接受或某些认购申请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避免上述50%的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全部或部分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4、投资者可以在募集期内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个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5、本基金募集上限为5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募集规模合并计算)。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可由基金管理人及指定销售机构办理,认购金额起点为1元(含认购费)。
(二)通过直销柜台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认购手续
1、业务处理时间
9个基金份额发售日:00至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或账户注册)
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个人投资者应提交以下材料(以直销柜台规定为准):
(1)有效身份证件: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的身份证、外国护照、通行证(回乡证)、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台胞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居留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复印件;除上述有效身份证明外,投资者提交其他证明的,登记机构应当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最终确定其是否有效;
(2)同名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个人签名复印件;
(3)填写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个人);
(4)填写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
(5)填写的《传真交易协议》。
对于持有港澳居民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的投资者,国内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和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和复印件可证明投资者在大陆工作和生活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公安机关公章)。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需准备以下资料(以直销柜台规定为准):
(1)填写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复印件。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以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可以在认购申请日(T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T+2日,下同)在直销柜台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但确认是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只能在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确认。
4、缴款方式
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认购,需要全额支付,具体方式如下:
(1)投资者填写的票据必须在汇款目的中注明基金账户、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将全额认购资金汇入公司直销账户,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的16日:00前到账。
工行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 名称:工行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账 号:0200004129027311455
102100000415大额支付号
个人投资者未按上述方式支付认购款项,认购无效的,公司和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资者认购申请之日16日认购资金:00前未到账,当日申请无效;投资者仍需认购的,应当在第二天重新申请认购,并转让认购款项。
(3)认购期结束时,视为无效认购,款项退还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① 个人投资者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个人投资者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未确认认购申请的;
③ 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转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资金;
④ 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通过工行瑞信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认购手续
1、业务处理时间
每天24小时认购基金股份,但工作日16小时:法定节假日后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个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司的电子自助交易开立基金账户,投资者在开户时需要接受公司认可的身份验证。
3、认购流程
(1)投资者可以通过电子自助交易开立账户,登录开户证书号码进行认购、认购、赎回等业务。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认购本基金。请参加本公司关于网上交易的相关公告。
(3)工作日16日认购申请:00后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公司电子自助交易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应当准备足够的认购资金存入公司电子自助交易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并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在线支付。
(四)投资者提示
1、有兴趣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应尽快向直销柜台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以从公司网站上获得www.icbccs.com.cn下载直销业务表格,但在办理业务时,必须确保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柜台不同于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不得混用。
(五)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和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只能在公司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和指定的销售机构认购基金,认购金额起点为1元(含认购费)。
3、投资者不能以现金认购。
在直销柜台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未来,投资者赎回、股息、无效认购(申请)购买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只能通过本账户进行。在销售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当指定相应的销售银行结算账户或者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
(二)通过直销柜台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认购手续
1、业务处理时间
9个基金份额发售日:00至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以直销柜台规定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主管部门的批准、开户证明或登记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办人、受益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预留一张印章卡(公章、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章);
(6)填写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机构)》;
(7)填写的《传真交易协议》。
机构投资者开户信息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产生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柜台认购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以直销柜台规定为准):
(1)填写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以提供规定的信息,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投资者可以自T+自2日起,在直销机构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确认是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只能在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确认。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以提供规定的信息,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投资者可以自T+自2日起,在直销机构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确认是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只能在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确认。
机构投资者应通过本公司机构的电子自助交易认购,开通机构的网上交易功能,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机构)》;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机构版)服务协议》。
机构投资者成功开通在线交易功能后,可以直接登录本公司的电子自助交易,提交认购申请。电子自助交易可以在基金份额销售日24小时认购,但工作日为16小时:00后和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个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电子自助交易认购申请工作日16:00后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机构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认购和电子自助交易,需要全额支付,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填写的票据必须在汇款目的中注明基金账户、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将全额认购资金汇入公司直销账户,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之日16:00前到账。
工行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 名称:工行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账 号:0200004129027311455
102100000415大额支付号
机构投资者未按上述方式支付认购款项,认购无效的,公司和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资者认购申请之日16日认购资金:00前未到账,当日申请无效;投资者仍需认购的,应当在次日重新申请认购,并转让认购资金。
(3)认购期结束时,视为无效认购,款项退还机构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① 机构投资者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机构投资者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未确认认购申请的;
③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转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资金;
④ 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投资者提示
1、请机构投资者尽快向直销机构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以从公司网站上获得www.icbccs.com.cn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但在办理业务时,必须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要求的格式一致。
2、不同于直销机构和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机构投资者不得混用。
(四)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和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交付
1、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募集结束前不得使用。募集期间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换的具体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应当完成本基金权益登记。
六、本次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 说:工行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住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甲5号9层甲5号901号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
成立时间:2005年6月21日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碧艳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A17号一楼
办公地址:C17号,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法定代表人:霍学文
成立时间:1996年1月29日
组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2114298.4272万元
持续经营:持续经营
联系人:盖君
官方客服电话:95526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2008]776号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工行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甲5号、9层甲5号、901号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
传真:010-81042588、010-81042599
联系人:张钦
联系电话:010-66583282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电子自助交易系统销售本基金,网点详见本公司网站。
2、其他销售机构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A17号一楼
办公地址:C17号,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法定代表人:霍学文
联系人:周黎
电话:010-66224815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2)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国泰君安大厦,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黄博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400-8888-666/9552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http://www.gtja.com/
(三)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门内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谢欣然
电话:010-86451810
传真:010-65186399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4)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国信证券大厦16至26层,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37楼机构事业部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5)招商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禅君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6)广发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发证券大厦36楼,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陈姗姗
电话:020-66336146
传真:020-875536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当地营业网点
网址:http://www.gf.com.cn/
(7)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优秀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信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阳区梁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6029,0755-23835888
传真:010-6083602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http://www.citics.com/
(8)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18层101
办公地址:青海金融大厦1号楼,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楼
法定代表人:陈亮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0928123
传真:010-6656864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九)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金云、李晓明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9553
网址:http://www.htsec.com/
(1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余洁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95523或40089523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swhysc.com
(11)长江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李佳
电话:027-65799866
传真:027-85481726网站:http://www.cjsc.com
(12)安信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13)西南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周青
电话:023-63786633
传真:023-63786212
客户服务电话:95355、4008096096
网址:http://www.swsc.com.cn
(14)华泰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街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8层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郭力铭
电话:(010)57615957
传真:(010)57617065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http://www.htsc.com.cn/
(1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号楼
办公地址:青岛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焦刚
电话:0531-8960616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16)长城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注册楼16-17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4号、16、17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梁浩
电话:0755-83530715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址:http://new.cgws.com/
(17)光大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郁疆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96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http://www.ebscn.com/
(18)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德广场T1楼10楼,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01房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984
(020)95396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gzs.com.cn
(19)平安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益田路5023号
办公地址:平安金融中心B座2-25层,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益田路5023号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驰
电话:021-58991896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20)国盛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区子实路1589号
办公地址: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115号,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电话:0791-86283372
传真:0791-86281305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网址:http://www.gszq.com/
(21)华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华西证券大厦,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电话:028-86150207
传真:028-86150100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2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
办公地址: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联系人:梁丽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95523或40089523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swhysc.com
(23)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联系人:朱琴
电话:021-20315161
传真:021-2031512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4)第一创业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资银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资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常科丰
电话:0755-23838868
传真:0755-25838701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5)华林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3栋5-5单元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31-33层
法定代表人:林立
联系人:胡倩
电话:0755-82707766
传真:0755-82707993
400-188-3888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chinalin.com
(26)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栋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栋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黄斌
电话:029-874060888740608187406171
传真:029-8740610087406259网站:http://www.west95582.com
(27)财通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联系人:陶志华
电话:0571-87789160
传真:0571-87818329
客户服务电话:9536
网址:http://www.ctsec.com
(28)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海珠社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24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与后海滨路交汇处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18-25层)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联系人:赵晓棋
电话:40018-40028
传真:0755-8254500网站:www.wkzq.com.cn
(29)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18-21层、04层、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04号、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电话:0755-82026907
传真:0755-82026590
4006008008008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https://www.ciccwm.com
(30)东方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万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傅佳
电话:021-23586603
传真:021-23586860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31)国金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13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黎建平
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365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32)天丰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技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48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杨晨
电话:027-87618889
传真:027-87618863
客户服务电话:95391
网址:http://www.tfzq.com
(33)博世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楼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楼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联系人:崔丹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5220
400-610-568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3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万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实际上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宇诗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400-700-9665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http://www.ehowbuy.com
(3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常街文一西路969号3栋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4000-766-123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http://www.fund123.cn/
(3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4008-773-772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5ifund.com
(3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B座(2#楼)27楼2714室,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国际客运港区国际健康度假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李雯
电话:010-60842306
传真:010-85097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
网址:http://www.harvestwm.cn/
(3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慧
电话:025-66996699-882796
传真:025-66008800-884131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40)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联系人:丛瑞丰
电话:010-59313555
传真:(010)566426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888
网址:http://www.zzfund.com
(4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街A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400-619-9059
010-62680827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hcjijin.com
(42)上海基宇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电话:021-65370077-268
传真:400-820-5369
021-5508599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jiyufund.com.cn
(4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4008219031
客户服务电话:021-2206653
网址:www.lufunds.com
(4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室
B1201-1203: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66
020-8962901190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yingmi.cn
(45)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号
办公地址: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街18号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陈龙鑫
电话:95118
传真:010-89189566
客户服务电话:010-8918956
网址:kenterui.jd.com
(46)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街1号院6号楼21层22507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84997571
400-159-9288客服电话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47)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5层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联系人:王茜蕊
电话:010-59093895
传真:010-59013828
010-5901384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48)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2楼268室,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月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400-817-5666
客户服务电话:010-63136184
网址:www.amcfortune.com
(49)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1301-1305室14层,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优秀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1301-1305室14层,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优秀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梁美娜
电话:021-60812919
传真:021-60819988
400-990-826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citicsf.com
(50)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陆家嘴环路497号1008-1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办公地址:上海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玉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徐欣
联系人:刘弘义
电话:021-68609700
传真:+862135073616
15608193006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https://www.zocaifu.com/
(5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1号A栋201室(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腾讯大厦11层,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区科技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郑俊峰
电话:0755-86013388转65864
客户服务电话:95017转1转8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可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经营管理办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和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布。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工行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甲5号、9层甲5号、901号
注册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慧毅
(五)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李晓晓
(6)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上海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层
执行合伙人:李丹:
注册会计师:魏佳亮、朱寅婷
联系电话:(021)23238212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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