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八届股东会第二十一次大会于2023年4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法举办。会议报告已经在2023年4月3日以书面形式向及电子邮箱送到。例会应参与决议执行董事11人,具体参与决议执行董事11人。此次会议召开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一)大会以11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3年综合授信及预计贷款总额的议案》,允许企业2023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个公司为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不得超过754.71亿人民币,股权融资贷款额不得超过220.73亿人民币。
(二)大会以11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4月7日公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董对于该提案发布了单独建议。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公布于巨潮资讯网里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承销商防城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该提案展开了谨慎审查,并做出了审查建议,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公布于巨潮资讯网里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三)大会以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子公司浙江交工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饶金土老先生、黄建樟老先生、邓娴颖女性对该提案回避表决,本提案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4月7日公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里的《关于2023年度子公司浙江交工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独董对于该提案发布了事先认同建议独立建议。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公布于巨潮资讯网里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大会以11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提案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4月7日公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里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3年4月)。
(五)大会以11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本提案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4月7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里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4月)。
(六)大会以11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4月7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里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对照表》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4月)。
二、备查簿文档
1. 第八届股东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董对相关事宜的事先认同建议;
3. 独董对相关事宜自主的建议;
4. 防城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浙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应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查建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示序号:2023-021
浙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示
我们公司及职工监事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十六次大会于2023年4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法举办。会议报告已经在2023年4月3日以书面形式向及电子邮件形式送到。例会应参与决议公司监事5人,具体参与决议公司监事5人。此次会议召开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一)例会以5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核确认,职工监事觉得公司及分公司浙江交工应用一部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是结合公司及浙江交工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在保证企业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障募资安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依法履行必须的法定条件,进一步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不受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的稳定发展趋势,不受影响募资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举动。通过投资适当现金管理业务商品,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获得一定的项目效益,为公司与公司股东牟取比较好的回报率。
(二)大会以2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子公司浙江交工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系公司监事鄢超老先生、李锋女性、周前军老先生回避表决。
审核确认,职工监事觉得分公司浙江交工为下属企业以及部分入股公司提供担保,合乎其经营活动的融资需求。被担保方为公司发展控股企业或参股子公司,生产运营正常的、资信状况优良,担保风险整体可控性。此次公司担保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制定合理合法、合规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自然人股东尤其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职工监事允许2023本年度分公司浙江交工为下属企业及入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宜。
二、备查簿文档
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示序号:2023-022
浙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2023本年度公司及分公司应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开展
现金管理业务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 年4月6日举办第八届股东会第二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允许公司及分公司浙江交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浙江交工”),应用信用额度不得超过50,000万余元(在其中企业10,000万余元,浙江交工40,000万余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得超过70,000万元自筹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用于支付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业务商品,选购的单项工程现金管理业务商品时限一般不超过12月。在相关信用额度范围之内受权以上公司董事长审核。
本事宜不构成关联方交易,亦不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提案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准许。具体情况如下董事会会议决议情况如下: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20〕524号)审批,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万多张,每一张颜值金额为100.00元,按颜值发售,发售总额为rmb250,000.00万余元,坐扣包销和证券承销花费405.66万余元(未税)后募资为249,594.34万余元,已经在2020年4月28日汇到企业募资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律师代理费、财务审计及验资费套餐、企业信用评级费、信息公开费用及发售服务费与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界花费151.89万余元(未税)后,具体募资净收益金额为249,442.45万余元。以上募资及时状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证,并对其出示《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9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募资资金沉淀的主要原因
(一)募资使用情况
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2020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企业:万余元
注:可转换债券新项目包销和证券承销花费405.66万余元(未税),律师代理费、财务审计及验资费套餐、企业信用评级费、信息公开费用及发售服务费与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界花费151.89万余元(未税),总计557.55万余元。在其中发行费用23.59万余元企业前期应用一般银行帐户对外付汇,未以募集资金置换,盈余在募资余额。
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企业募集资金专户盈余状况见下表:
企业:万余元
(二)募资临时闲置不用缘故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公司及浙江交工将根据的实际需要分期付款逐渐资金投入募资,所以出现一部分临时闲置不用募资。
三、应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相关情况
(一)现金管理业务目地
为有效提升企业资金的使用率,在不改变企业正常运营业务流程前提下,运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选购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业务商品,提升盈利。
(二)自有资金
公司及浙江交工以一部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做为选购现金管理业务新产品的自有资金,在实际操作时对企业的资产收入支出进行科学预测分析分配,不受影响企业日常运营主题活动。应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选购的现金管理业务商品到期时偿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项目投资信用额度
应用闲置募集资金选购现金管理业务商品不得超过50,000万人民币(在其中企业10,000万余元,浙江交工40,000万余元),应用自筹资金选购现金管理业务商品不得超过70,000万人民币,在相关信用额度内,资产能够翻转应用,项目投资信用额度在财务预算范围之内。
(四)投资产品和时限
公司及浙江交工应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投资品种为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业务商品,包含但是不限于保本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存定期、保本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并不属于股票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为规避风险,企业将会对现金管理业务商品进行全面的评定,单独商品时限一般不超过 12 月。
(五)决定有效期限
依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标准,此次公司及浙江交工应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选购现金管理业务商品的事宜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不用递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合理。
四、经营风险及风险管控措施
(一)经营风险
1. 尽管投资理财产品均经过层层评定,但金融体系受宏观经济政策影响非常大,也不排除本产品预期收益率遭受市场变化产生的影响;
2.企业将依据经济环境及其金融市场转变适度适量干预,因而短时间实际收益率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控制风险防控措施。
(二)风险管控措施
1.企业财务管理部设专职人员立即分析与追踪现金管理业务商品看向、项目进展情况,一看到或分辨有不利条件,将及时采取相应执行措施,操纵经营风险;
2.企业审计单位重点对公司采购现金管理业务新产品的资金分配与存放问题进行财务审计与监管,每季度对每一个现金管理业务产品投资新项目进行检查,并依据谨慎原则,有效预估各类项目投资可能出现的投资回报损害,同时向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3.独董、职工监事有权对企业募资及自筹资金应用和购买现金管理业务商品状况进行监管与查验,如果需要能够聘用权威机构开展财务审计;
4.企业将按照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有关定期报告中公布报告期现金管理业务商品选购状况及相应的损益表状况。
五、对企业的危害
公司及浙江交工拟运用一部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是结合公司及浙江交工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在保证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障募资及自筹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依法履行必须的法定条件,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不受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的稳定发展趋势,不受影响募资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举动。根据适当选购现金管理业务商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项目效益,为公司与公司股东牟取比较好的回报率。
六、重点建议表明
(一)独董建议
公司及分公司浙江交工拟应用信用额度不得超过50,000万余元(在其中企业10,000万余元,浙江交工40,000万余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得超过70,000万元自筹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时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选购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业务商品。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措施相排斥,不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不存在变向更改募资投资目标,不伤害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决议程序流程合乎有关法律法规。大家允许公司及分公司浙江交工应用不得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得超过70,000万元自筹资金选购现金管理业务商品,时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二)职工监事建议
审核确认,职工监事觉得公司及分公司浙江交工应用一部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是结合公司及浙江交工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在保证企业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障募资安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依法履行必须的法定条件,进一步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不受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的稳定发展趋势,不受影响募资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找不到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举动。通过投资适当现金管理业务商品,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获得一定的项目效益,为公司与公司股东牟取比较好的回报率。
(三)承销商建议
东兴证券、国金证券审查认为:公司及分公司浙江交工拟运用不得超过5亿人民币(在其中企业1亿人民币,浙江交工4亿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不得超过7亿的自筹资金选购现金管理业务商品(选购的单项工程现金管理业务商品时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的议案早已股东会、职工监事表决通过,整体独董发布了确立同意意见,依法履行对应的司法程序。以上现金管理业务商品的事宜,符合相关法规和行政规章的需求,不受影响募资融资计划的正常使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因而本承销商对企业及分公司浙江交工应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购现金管理业务商品事宜情况属实。
七、备查簿文档
1. 第八届股东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董对相关事宜自主的建议;
4. 防城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浙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应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查建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日7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示序号:2023-023
浙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2023本年度分公司浙江交工为
下级公司提供担保信用额度预估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公司及子公司2023本年度给予担保额度预估为503,991万余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53.35%,其中对合并财务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额度预估为54,991万余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5.82%;对负债率超出70%的下属企业及参股子公司给予担保额度预估为426,025万余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45.10%。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浙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6日举办第八届股东会第二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子公司浙江交工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了更好地促进下属企业以及部分参股子公司的高速发展,达到生产运营的融资需求,有效降低资本成本,公司拟对外开放给予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3,991万元贷款担保,担保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之日起一年,与此同时股东会报请股东会在相关信用额度范围之内受权公司董事长或者其受权人在信用额度内办理手续及签定有关文件。以上对外担保对象是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以及部分参股子公司。
因此次被担保方之一浙江省杭绍甬高速道路有限责任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下称“省交通集团”),省交通集团系公司大股东,浙江省杭绍甬高速道路有限责任公司组成公司关联方,本贷款担保事宜组成关联担保。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此次被担保方浙江交投金属材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4.5%股份,省交通集团同是公司及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贷款担保事宜组成关联担保。
此次贷款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提案要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估状况
注1:公司在2023年1月17日举办第八届股东会第二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浙江交工收购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非矿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加速推进分公司浙江交工保养产业园区建设过程,加速保养产业基地设点合理布局,浙江交工根据非公开合同的方法,以自筹资金回收交通出行网络资源集团公司一部分非矿财产,包含交通出行网络资源集团下属5家装饰建材及保养产业基地企业股份,及其现阶段由交通出行网络资源集团公司租用给浙江交工下级控股3家养护公司应用的机器、设备等财产。浙江交投金属材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在其中5家装饰建材及保养产业基地公司之一。交易完成后,浙江交工拥有浙江交投金属材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5.5%股份,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浙江交投金属材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5.5%股份,省交投集团同是公司及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企业,本贷款担保事宜为关联担保。因浙江交投金属材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公司变更,占股比例至今仍显示的是24.5%。企业将加速推进此次回收标的公司的公司变更。
注2:浙江省杭绍甬高速道路有限责任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下称“省交通集团”),省交通集团系公司大股东,浙江省杭绍甬高速道路有限责任公司组成公司关联方,本贷款担保事宜为关联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概况详细如下: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关键财务报表
企业:元
(三)是否属于失信执行人
以上被担保对象都不归属于失信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此次递交股东会决议的事宜为明确本年度对外开放担保额度总预估,《担保协议》并未签定,协议书主要内容由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及参股子公司与银行一同共同商定。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分公司浙江交工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及入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被担保方各公司股东理应按照股比公司担保,公司股东实在无法公司担保的,理应就公司及所属企业给予的超级股比贷款担保提供有效质押担保。若公司股东不能按股比公司担保或者无法提供可靠质押担保,浙江交工不可为他们提供贷款担保。浙江交工给予关联担保的,浙江交工规定公司股东提供可靠质押担保,如公司股东不提供可靠质押担保,浙江交工不可为他们提供关联担保。
3、担保借款时限:短期借贷的担保借款时限不得超过1年(含1年)。
五、股东会建议
此次贷款担保关键能够满足下属企业以及部分入股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减少财务成本。被担保下属企业以及部分参股子公司现阶段经营情况平稳,运营状况良好,会计严控风险,以上贷款担保符合公司共同利益。企业可以具体把握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资金分配,公司担保的经营风险处在企业控制范围以内,也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六、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止到本公告日,企业总计对外开放担保余额为0,且无抵押贷款逾期情况。这次贷款担保事宜获股东大会审议成功后,浙江交工在未来十二个月给予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3,991万余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53.35%,其中对合并财务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54,991万余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5.82%。以上贷款担保具体发生的时候,企业将及时执行相对应公布责任。
七、备查簿文档
1. 第八届股东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董对相关事宜的事先认同建议;
4. 独董对相关事宜自主的建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示序号:2023-024
浙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定《公司章程》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6日举办第八届股东会第二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提案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详情如下:
一、有关变更注册资本的现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2020〕524号”文审批,公司在2020年4月22日发行了2,500万多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额25亿人民币。经深圳交易所“深圳上[2020]402号”文允许,企业25亿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22日起在深圳交易所竞价交易,债卷通称“交科可转债”,债卷编码“128107”。
“交科可转债”自2020年10 月28日起逐渐股权转让,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交科可转债”总计股权转让63,621股,企业注册资本变更为1,375,702,619元。公司在2022年4月27日、5月20日各自举办第八届股东会第十三次大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登记了工商变更登记。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股东会第十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交科转债”的议案》,允许企业履行“交科可转债”如果有条件赎回权,并依据颜值加本期应计利息的价钱赎出所有在册未股权转让的“交科可转债”。2022年7月8之日起“交科可转债”终止交易及股权转让,因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7月7日开始,“交科可转债”总计股权转让480,824,453股,有所增加公司注册资金480,824,453元,公司注册资金由1,375,702,619元调整为1,856,527,072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现象
依据上述变化情况,企业对注册资金进行相关变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融合企业情况,对《公司章程》一部分条文开展修定。《公司章程》实际修定条文列报如下所示:
《公司章程》里的条文编号相对应延期,除了上述修定外,《公司章程》别的条文具体内容不会改变。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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